关于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2017级学生程艺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3日      作者:     编辑:张思     审核:     浏览:[]

2021年11月9日,西南石油大学下达《关于给予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17级学生程艺作退学处理的决定》(西南石大教〔2017〕37号)文件。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南石大教〔2017〕54号)第八章第四十六条 “因特殊情况告知书无法送达本人的,通过学校网站公告送达。公告期为7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学生在接到拟退学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和第八章第四十八条 “难于联系的,由学生所在学院通过学校网站以公告方式送达,公告期为7日,期满视为送达。退学自此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之规定,对我院工商管理专业2017级程艺退学处理决定进行公告,公告期从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19日。公告期满,退学处理决定视为送达学生本人。

联系电话:028-83032763

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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