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9日      作者:     编辑:李洪祥     审核:     浏览:[]

依据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鼓励和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政策和办法。

组  长:党刘栓、高军

副组长:郑小强

成  员:曾有为、吴晓明、郭志钢、余晓钟、张吉军、沈西林、胡国松、熊志坚、何文胜、廖特明

秘  书:李洪祥

二、“申请-考核”选拔对象与范围

(一)招收专业

石油工程管理(代码:0820Z1

(二)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校内、校外(含境外)20191—20219月(截止日期为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学科范围

“申请—考核”招生对象的硕士专业应为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等经管类相关学科及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所属的全日制学术型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三、“申请-考核”研究生的申请报名条件

“申请-考核”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人须符合学校公布的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招生学院公布的年度实施细则中的各项报考条件。

(四)应届生应达到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的毕业条件。

(五)持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六)申请人英语水平达到测试合格线要求。符合以下要求其中一项的可申请英语水平免试(需提供相关证明):(1)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2)雅思(IELTS)≥5.0分;(3)托福(TOEFL)≥70分;(4)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270分;(5)入学前三年内有英语国家或地区高校一年及以上留学经历,且获得留学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第(2-4)条为20166月至报名截止日期前的成绩]。不符合要求的须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英语测试。

(七)申请人硕士课程成绩优秀,硕士期间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不符合要求的可申请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知识测试。

(八)不满足以上(六)、(七)点的申请人,若有相应的特殊学术专长,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校学位委员会委员组成评定小组审定通过后进入相应考核环节。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基本条件为: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在SSCISCICSSCI检索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九)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全日制在校学习。

四、“申请-考核”研究生选拔程序

(一)导师推荐

申请人需与报考博士生导师联系,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对申报本人的“申请-考核”学生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为思想品德、基础知识、学术兴趣、学术创新潜质,导师向学院明确表明是否接受该生,并在《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导师同意书》上签署意见。

(二)申请材料评议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学习经历、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集体评议,材料评议成绩满分为100分。

材料评议成绩=专家组材料评议成绩平均分

(三)初试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外国语水平和专业基础进行考核。考核科目为外国语、专业课一(《高级管理学》,代码:2013)、专业课二(《项目管理》,代码:3014),考核方式为面试。每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初试成绩=外语成绩*30%+专业课一成绩*35%+专业课二成绩*35%

(四)复试名单确定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和初试成绩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材料评议成绩”初试成绩及复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复试

复试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中面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内容包括学术志趣、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和培养潜质

复试成绩=专家组面试成绩平均分

五、招生名额及录取

(一)博士生导师名单及招收名额

每名导师招收“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研究生总额不超过1名。

博士生导师名单详见《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二)拟录取成绩

拟录取成绩=材料评议成绩*30%+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40%,拟录取成绩应不低于60分,且面试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若拟录取成绩超过60分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则按拟录取成绩及导师招生限额由高到低差额录取。

(三)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申请人对复试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三天内向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出复议的书面申请,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告知该考生。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材料提交

申请人应在20201223日前将“提交材料清单”(附件1)中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6361905@qq.com,将纸质版提交至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学楼AB407-2,接收人:李洪祥老师,联系电话:028-83035479)。

 

 

                                       经济管理学院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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