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研究生“三助”和社会实践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必须环节。为了更好地开展“三助”与社会实践工作,确保研究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基础数据的准确性。院研究生会三助实践部将进行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三助”及社会实践工作成果登记,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6月28日下午5:00(逾期综合测评时将不予认可)。
二、基本要求
本次“三助”登记涉及的内容为: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期间,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从事的助研、助教、助管工作以及社会实践活动。
三、登记程序
为使登记工作更加高效、规范、准确,参加本次登记的同学请务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请参加本次“三助”及社会实践登记的同学在6月28日之前,在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填写后打印,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交到各班班长处;
2.班长收齐书面登记表后,于6月28日下午7:00之前,将分类后的纸质登记表一并交给孙红霞同学(18584873646);班长同时将分类统计好的电子档发送到邮箱(1351503398@qq.com)。
3.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审核通过后,审核结果将会在经管院官网公示,通过审核的同学需携带研究生必修环节手册在规定时间内在博学楼AB304进行盖章认证。(具体时间将会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此次“三助”及社会实践成果只需提交纸质材料,无需进行网上登记;请大家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资料,逾期综合测评时将不予认可,本学期的成果只能在本学期进行登记。
2.研究生对自己所申请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涉及导师意见的必须由导师本人签署。
3.本学期三助工作尚未结束的研究生也可办理成果登记;所需表格见附件。
4.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孙红霞(18584873646)。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