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全体教师:
为及时推进我院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资格认定的补充规定》(西南石大研〔2018〕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19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和在岗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申请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教师必须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应的高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亦可申请,具体条件见《经济管理学院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附件二)
二、申报评选程序
1.申请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填写《西南石油大学申请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见附件一);
2.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3.研究生学院审核通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
三、时间安排
1.2019年5月6日之前申请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填写《西南石油大学申请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将材料二份(简况表、论文等复印件)交博学楼AB407-2;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
3.将审核通过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特此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