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1日      作者:     编辑:唐中林     审核:     浏览:[]

请各学院组织教师按《教育厅通知》和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1、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限由人文社科类学院教师自由申报,学校择优上报。申请人应于06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书初稿1份交科研处;科研处审核后通知申请人截止于06月28日前正式完成申报书在线填写和提交,同时交科研处纸质材料1套上报教育厅(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2、科技成果转化重大培育项目限化工院和土建院各申报1项,由学院择优确定申报人截止于06月28日前完成上报。

3、创新团队项目限化工院、理学院和土建院各申报1项,由学院在新组建的团队中择优确定带头人(申报人)截止于06月28日前完成上报。

4、申请人完成申报系统注册后,应告知科研处予以审核。

5.项目资助经费标准(供参考):

人文社科一般项目:资助0.2万元/项,其他(自筹)0.1万元/项;

人文社科重点项目:资助0.4万元/项,其他(自筹)0.2万元/项;

自然科学培育项目:资助5万元/项,其他(自筹)5万元/项;

自然科学创新团队:资助10万元/项,其他(自筹)10万元/项;

6.联系电话: 2097 2339

杨兆中 2017.5.3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科研项目的通知

川教函【2017】20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启动四川省教育厅2018年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2018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主要突出需求导向、协同创新、成果转化、青年为主的原则。重点支持以下项目的申报:一是围绕我省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七大优势产业,特别是我省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等发展需

求,以及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多点多极重点区域发展需求,开展的创新和转化项目;二是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三是具有转化前景的项目;四是重点支持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五是创新团队项目重点支持四川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主题”、“成德绵核心区”,制造业强省建设等四川重大发展战略相关团队。

二、项目申报类别

(一)一般项目。

(二)重点项目。

(三)科技成果转化重大培育项目。

(四)创新团队项目。

三、项目申报程序

2018年教育厅科研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61.88.161:10008),根据使用指南,进行注册,经申报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登陆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要再注册。

(二)申报个人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选择“普通用户”身份进入申报系统,并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申报书。

(三)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选择“单位管理员”身份进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申报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

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项目申报时限和要求

(一)申报时限。

1.网上申报的时间:2017年4月20日开始,6月30日截止。

2.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7月5日。

(二)申报限额。

1.一般项目的申报限额为:博士培养高校25-30项,硕士培养高校20-25项,一般本科高校15-20项,高职高专10-15项。

2.重点项目的申报限额为:博士培养高校25-30项,硕士培养高校20-25项,一般本科高校15-20项,高职高专10-15项。

3.科技成果转化重大培育项目的申报限额为:博士培养高校2项,其他高校1项。

4.创新团队项目的申报限额为:博士培养高校2项,其他高校1项。已获得教育部创新团队计划资助的团队不再列入本计划支持范围。

5.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本年度的研究项目1项。目前承担有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学校评审及公示。申报项目须经学校组织评审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学校公函推荐报送。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学校公函。须明确说明学校组织评审和公示的具体情况,无公函不予受理。

(二)校级领导申报科研项目备案材料。按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省纪委有关规定,省教育厅从2015年起,建立并实施了高校校级领导科研项目申报备案制度,全面规范和加强高校校级领导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行为管理:一是高校校级领导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年度牵头申报的教育厅科研项目不超过1项,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项目申报的不超过1项,牵头或参与申报教育厅科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二是在学校报送公函中,必须予以专门注明本校本年度申报项目中是否有校级领导申报的项目,若有校级领导申报,须单独附表专门列出该项目的有关情况。教育厅将建立专门数据库,监督、核对和检查。

(三)其他材料。

1.在线导出打印的项目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

2.纸质申报书1份。

六、联系方式

(一)省教育厅科技与研究生教育处

联系人:古卿、黄武,联系电话:(028)86116034;

(二)网上申报技术支持

联系人:李骥业,联系电话:13060031959

 

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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