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4日,西南石油大学下达《关于给予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9级国际学生AKMAL ESANOV 退学处理的决定》(西南石大教〔2022〕24号)、《关于给予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9级国际学生SUKHROBBEK RAMAZONOV退学处理的决定》(西南石大教〔2022〕25号)、《关于给予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9级国际学生KHAYOTILLO YULDASHEV退学处理的决定》(西南石大教〔2022〕26号)、《关于给予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9级国际学生KARIMJON NEMATOV退学处理的决定》(西南石大教〔2022〕27号)、《关于给予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9级国际学生SHINEBOLD ERDENEBAT退学处理的决定》(西南石大教〔2022〕28号)、《关于给予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9级国际学生FARRUKH KHOLBOEV退学处理的决定》(西南石大教〔2022〕29号)、《关于给予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9级国际学生MUKHITDIN YUSUPOV退学处理的决定》(西南石大教〔2022〕30号)、《关于给予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9级国际学生KHUSRAV HOMIDOV退学处理的决定》(西南石大教〔2022〕31号)等文件。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国际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西南石大教〔2018〕42号)第八章第三十九条 “对作退学处理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书及处理送达书由学院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学院以留置方式送达,但必须邀请教师代表1人、学生代表2人到场见证,并由送达人、见证人在处理送达书上签名;难于联系的,由学生所在学院通过学校网站以公告方式送达,公告期为7日,期满视为送达。退学自此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之规定,对我院KHAYOTILLO YULDASHEV等8名国际学生退学处理决定进行公告,公告期从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3日。公告期满,退学处理决定视为送达学生本人。
联系电话:028-83032763
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