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经管院2019级7名国际学生(本科生),分别是:KHAYOTILLO YULDASHEV(男;国籍: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KARIMJON NEMATOV(男;国籍: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SHINEBOLD ERDENEBAT(男;国籍:蒙古国)、FARRUKH KHOLBOEV(男;国籍: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MUKHITDIN YUSUPOV(男;国籍: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KHUSRAV HOMIDOV(男;国籍:塔吉克斯坦共和国)、ESANOV AKMAL(男;国籍: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于2020年1月-2月期间,均已返回自己所在国家,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以来,学院数次联系该生要求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线上报到、注册手续并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均未果。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国际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第八章第三十五条第五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第八章第三十五条第六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报到、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报到、注册手续的,应予退学”和第八章第三十七条“应予退学而学生本人拒不主动申请退学的,学校应对其作退学处理,但在对学生作退学处理前,学生所在学院应当书面告知学生拟作处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有权进行书面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做好书面记录。因特殊情况告知书无法送达本人的,通过学校网站公告送达。公告期为7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学生在接到拟退学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之规定,现对经管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9级7名国际学生KHAYOTILLO YULDASHEV、KARIMJON NEMATOV、SHINEBOLD ERDENEBAT、FARRUKH KHOLBOEV、MUKHITDIN YUSUPOV、KHUSRAV HOMIDOV、ESANOV AKMAL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从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6日。公告期满,退学处理决定视为送达学生本人。
联系电话:028-83032763
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