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4日      作者:     编辑:李洪祥     审核:     

各学院,各科技创新基地创新团队,南充校区

近年来,成都市科技项目立项规模及经费额度不断攀升,我校获准项目数资助经费也连续增长但与学校整体科技实力和发展要求相比,明显存在申报数量不足和质量不高等问题。其实成都市科技项目正是广大教师以此为基础做好高级别项目申报储备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为此各单位(特别是非石油学科南充校区以西南石油大学名义申报)按照通知及指南要求精心组织广大教师积极申报。

联系电话:吴优  喻瑜 2339,李婕2093


          杨兆中  2019.11.13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 2020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项目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产业功能区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科技需求以及年度科技工作安排部署,成都市科技局启动2020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发布《2020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第一批申报项目共7个业务类别(详见指南)。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注册登记住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须符合各类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三)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四)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五)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当年同类别项目1项(高校、科研院所除外)。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类别重复申报。

(六)目前承担有市级前资助科技项目且尚未验收的项目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与未验收项目类别相同的项目。

(七)纳入市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统计部门的2018年度《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包括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的2018年度《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和《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以上材料随申报材料一并提供)。

(八)凡提供的申报材料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kjxm.cdst.chengdu.gov.cn)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和上传附件(其中:申报书封面页、承诺书页和审查意见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由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联合申报需加盖联合单位公章,均扫描作为附件上传)并提交,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三)项目审查

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审查结论。

(注意:项目推荐单位审查后,在签署意见栏须注明项目申报单位入驻的产业功能区,或项目实施所在的产业功能区)

(四)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从2020年项目申报开始,调整报送流程。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届时由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申报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经项目推荐单位盖章同意后,报送至市科技局窗口。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四、申报时限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16时(西南石油大学所有牵头项目申报人应截止于12月2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提交);

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日17时;

市科技局(含窗口)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7日17时。

其中:科技金融资助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17时,推荐单位及市科技局(含窗口)网上审查截止时间顺延。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指南咨询: 相关业务主管处室(联系方式详见指南)

(二)窗口咨询

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区2-01至2-03号窗口(地址:草市街2号一楼)

联系电话:86924834、86924832

(三)技术咨询 :

技术支持热线:65575919

(四)微信咨询 :关注“成都科技服务”微信公众号(cdskjj)

六、注意事项

1.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

2.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所管理市级预算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未授予推荐权限的市属单位的推荐单位请选择“市级各部门”。

3.高校院所负责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11日


2020年申报通知(含指南):

http://cdst.chengdu.gov.cn/cdkxjsj/c108728/2019-11/11/content_659e73a5863843d52a75b04c200b746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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