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奖惩制度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10日      作者:     编辑:袁桔     审核:     

 

一、学生会职务制度期末综合测评加分分数:

主席团:基础考核2分,绩效考核1         

部长(副部长):基础考核1.5分,绩效考核1

委员:基础考核1分,绩效考核1

二、奖励项目:  

1)部门:先进部门

2)个人:优秀学生干部

3)年度人物

三、部门评优评选流程

1)各部门准备支撑材料,做好每月的总结工作,在月会上做当月总结

2)评选由学生会主席协办公室在团委领导下进行。

3)评选时间为月末最后一周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月会,最终评选结果经过主席团以及老师终审后由办公室于下月月初两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个人评优项目评选流程:

1   采取自愿报名评优方式,也可由委员、部长、主席团、老师举荐。

2   参与评优的人员需上交支撑材料,作为评优依据之一。

3  评选由学生会主席协办公室在团委领导下进行。

4  评选时间为月末最后一周的两个工作日内由个部门上交评选名单及材料,结果于下一月月初两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奖励原则

(一)根据当月具体情况,可评出优秀部门,优秀干部多个,也可少评或不评。根据学期情况,可评出年度人物多个,也可少评或不评。

(二) 在各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三) 奖项评定中,以下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 个人当学期考试、考查有补考或重修者,有旷课被查者。

2 个人当学期有违纪行为者。

3 个人学年内所在部门被评为部门不合格者,取消已获得奖励并归还奖状。

4 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破坏部门和谐者。

六、奖励方法

(一)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状

2)颁发纪念品(部门纪念品价值在100左右,个人纪念品价值在50元左右)

 (3)期末综测绩效考核加分依据

 (4)设荣誉榜,凡受到表彰的部门或个人都会将其事迹,照片上榜。

(二)奖励条件

1)获得先进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部门成员工作目的明确,工作态度端正,工作效率优良。部门每月及时上交工作计划与总结以及当月每周例会的情况。

  2.部门成员团队合作意识强,关心学生会集体利益,注意维护集体形象。

  3.部长能以身作则,工作热情高,能团结和带领成员积极开展创优活动,部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4.部门的宣传成绩突出。在新闻稿写作及中稿情况方面表现突出;举办的活动影响力大。

  5.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友好,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6. 部门成员关系和睦,团队意识强。

  7.在部门评比中分数为所有部门前1/2

(2)获得优秀个人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在工作中处处起表率作用,并多次提出创造性建议,且取得良好成效。

2.        对学生会工作有重大贡献,受到表彰。

3.        在校外有正能量的影响力

4.        在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受到大多数成员好评,并得到老师和学生的认可。

5.        带领本部门取得较大成果。

6.        宣传贡献突出,完成规定新闻稿数量且超额完成。(规定:学生会主席团

每人每学期5篇,部长及副部长每人每学期2篇,委员每人每学期1篇)

  7.关心集体,团结同事,热心服务同学,任劳任怨。

  8.能较好的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9.有良好的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获得年度人物,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学期内无挂科,学分绩点,综合测评排名本专业前1/2

2.        宣传贡献突出,新闻稿中稿量超出规定数额,

3.        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活动。

4.        能把握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5.        对学院、学生会做出重大贡献,具有影响力。

6.        在校外有正能量的影响力。

7.        能创新性开展工作,提出具有建设性意见。

8.        符合优秀干部评选要求

9.   优秀干部优先

10. 学期内无违纪现象,无纪律处分

(三)具体奖励措施

1)获得先进部门奖项的部门,将获得老师与主席团共同颁发的奖状,以兹鼓励。同时获得先进部门奖励部门的全体成员,期末绩效考核加0.5分,可累加,连续三次获得先进部门,所有成员期末绩效考核为满分。

2)获得优秀干部奖项的个人,将获得老师与主席团共同颁发的奖状以及纪念品,以兹鼓励。同时期末绩效考核加0.2分,可累加。

3)获得年度人物奖项的个人,将获得老师与主席团共同颁发的奖状以及纪念品,以兹鼓励。同时期末绩效考核加0.5分。

七、惩罚原则

1    劝退处分,由办公室整理材料,上报主席团批准,方可执行,由组织部备案入档。如有异议,可向分团委副书记或分团委书记申诉。

2    以上规定中,如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及组织部成员违反,将加倍处分

八、惩罚方法

(一) 惩罚形式

(1)        部门内部口头警告

(2)        情节较为严重者,学生会通报批评,严重警告

(3)        劝退

(二) 惩罚细则

1)部门方面

1.在部长例会中,对当月月评总分在整个学生后后三名的部门进行口头批评,对部长进行警告。

2.如果一个部门连续两个月在月评中排名学生会倒数第一,免去此部门部长的职务,部门所有成员期末绩效考核不得高于1分。

3.如果一个部门连续三个月在月评中排名学生会倒数后三名,免去此部门部长职务,部门所有成员期末绩效考核不得高于1分。

2)个人方面

Ø  过失

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情节严重程度将受到口头警告,取消本月评优资格;学生会通报批评,取消本月评优资格,扣除期末综测基础考核0.2分,处800字检讨和劝退处罚,部长及副部长扣除期末综测基础考核0.1分,分管主席扣除期末综测基础考核0.2分。

(1)        会议期间仪态不端正,扰乱会议(包括:通讯工具、交头接耳、嬉戏打闹等)

(2)        部门例会无故旷会三次及三次以上,直接劝退;无故迟到,早退三次及三次以上视具体情况而定

(3)        活动中造成重大事故

(4)        工作期间与同学发生争执

(5)        工作懒散拖拉,、粗心大意、态度不端正

(6)        没有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7)        部门举办活动迟到或早退

Ø  重大过失

在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取消本学期个人及部门评优资格,期末综测基础考核为0分,处1500字检讨;所属部门当月月评扣5分;二次及二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若违反者为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从重处罚,免去现有职务,期末考核为不合格,基础考核绩效考核均为0分。部长及副部长扣除期末综测基础考核0.2分,分管主席扣除期末综测基础考核0.3分。

1 违反学校、学院有关规定,受到学校、学院处分

2 泄露学生会内部文件或活动的相关机密

3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公徇私

4 重大失职,对学生会声誉造成影响

5 拒不服从上级安排

6 无故拒绝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7 挑拨部门之间的关系,散布谣言,影响学生会声誉

8 以学生会名义,开展满足私人利益的活动

附则:

1)        部门的月评按考核分数评出优秀30%,良好30%。同时,此成绩也可作为部门、个人的绩效考核加分依据。

2)        各部门、个人均设鉴定表,其中,基础分为60分,绩效考核为40分,此鉴定表将作为期末综测考核和年度人物评选依据。

注意:

以上制度自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同意之日起开始生效,在此之前将向学生会各部门公开征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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