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技术人员是学校教学和科研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精神,制定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方案(1~5级实验辅助教学岗位)。本方案适用于我校以教学实验为主的实验室实验技术人员设岗,科研实验室实验技术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参照本方案执行。
满足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高效率的实验技术人员队伍,提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和实验教学质量;鼓励高学历人员进入实验室工作、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技术研究。
参照国内部分高校实验室设岗标准,结合我校实验室工作实际,本次定岗的岗位职务设置的基本原则是:一、二级(正高、副高)占25~30%、三级(中级)占40%、四级(初级)占20~25%和五级(员级)占10%。
各院(系、部)在具体实施评聘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主,综合考察其实际工作能力,根据学校下达的各级实验技术人员的设岗标准、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及岗位数在相应岗位实施聘用。坚持评聘分开,既可低职高聘,也可高职低聘。
3. 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安装调试、维护保养、使用、革新、研制与功能开发;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 热爱本职工作,做好教学、科研实验工作,努力学习业务,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水平。
3. 认真贯彻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勤俭办实验室精神,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实验室整体效益。
本方案中的实验技术人员包括在实验室从事实验工作的研究员(正教授)、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实验师(工程师、讲师)、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助教)、实验员和实验技术工人等。凡聘任在实验技术人员岗位上从事实验工作的人员,必须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实验技术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团结协作。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努力钻研实验技术和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保证教学实验与科研实验的正常开展,认真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
2. 根据原国家教委有关《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量试行办法》的精神,实验技术人员,一律实行8小时坐班工作制,全年工作1680小时(按每年42周、每周5天、每天8小时计算)。学校本次岗位核编按1260小时计算(即18900人时=40周×4.5天/周×7小时/天×面对的实验学生15名)。需要完成的实验教学辅助工作包括: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实验消耗材料领用,仪器设备领用、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配合教师做好实验组织管理、实验技术指导或辅导等项工作;其余420小时由各院(系、部)、实验室(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工作安排。寒暑假期间实行轮休,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
3.做好所属实验室实验装备(仪器设备、器材、设施)保管、安装调试、使用与维护保养,以及实验材料、仪器设备和相关技术资料、设施的管理与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保证实验室的财产安全和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正常进行。
实验室(中心)主任要由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一定的专业理论修养,有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相应专业的副教授(或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以上的人员担任。实验室主任在院(系、部)分管院长(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所在实验室(中心)的各项工作:
1.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实验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完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第二章规定的实验室工作任务。
3.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落实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安排本室(中心)各类人员的工作(确定任务,设置岗位,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达到目标);负责规划实施本室专职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4.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与管理制度。实验室主任有本室仪器设备的分配和调配权,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必须统一,即使用者同时也是保管者和维护保养者。
5.搞好实验室综合治理与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负责建立本实验室的各类档案,并按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则建档、建帐,规范管理。
聘任前连续两个年度考核称职的实验技术人员,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研究员(教授)、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实验师(工程师、讲师)、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助教)、实验员和实验技术工人等,可以分别受聘为高级实验师岗(一、二级)、实验师岗(三级)、助理实验师岗(四级)或实验员(实验工)岗(五级)。第一次受聘到实验技术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1.正高(研究员、教授、教授级高工)岗位(一级)设置
一级岗位重点保证重点基础实验中心、专业技术基础实验中心、国家以及部省级重点实验室的设岗需要,岗位数控制在全校实验岗位总数的2%以内。各院(系、部)根据任职资格和岗位职责提出拟聘人选,报人事处由学校审定。
1) 具有敬业爱岗,吃苦奉献精神,具有很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丰富的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强、热爱实验室工作的相应专业的正高级(研究员、正教授高级工程师或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 掌握一门外语,精通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全面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实验技术,能及时解决本学科实验室中的关键疑难问题。
3) 以实验教学为主的人员,曾主讲过两门以上新开实验课程,且实验教学效果卓著,师生反映好,在上一聘期内获学校教学成果或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前三名),或在国内外公开刊物发表了4篇高水平的文章,其中一篇必须为核心期刊的论文。以科研实验为主的人员在上一聘期内至少完成二项科研任务,其中一项为第一主持人,另一项为前三名,并获得一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前三名)。或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5篇高水平论文或出版高水平著作(个人编写部分需5万字以上),其中一篇必须为本学科国内权威刊物上的论文,或被SCI或EI收录。
1) 搞好实验室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通晓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的学术动态和实验技术动态,为实验室提供学术指导,指导其他技术人员开展工作,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本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 主持制定评审实验室的长期规划,提出实验室建设方向和拟定发展规划。组织和领导本学科的重大实验工作或重大科研项目,以及难度较大的测试任务。解决实验(科研)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3) 及时引进本学科的先进实验技术,编写高水平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负责指导研究生、本科生实验课,承担研究生导师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研究、筹备将要更新或新增的实验项目。
4) 负责解决本室复杂的实验技术问题,主持本室实验技术和装置的研究、开发、设计和试制,参加本学科重要科研项目的实验技术工作,并将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应用于实验教学。
5) 主持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可行性论证、配套方案总体设计、技术管理系统设计或评审工作。指导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的验收、调试和鉴定。主持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全面管理和功能开发。指导高水平实验装置的研制。
6) 总结实验教学、实验技术和科学研究经验,每年至少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2篇高水平的论文。
1) 具有敬业爱岗,吃苦奉献精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丰富的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强、热爱实验室工作的相应专业的人员。
2) 原则上具有副高级(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完成实验辅助教学工作、师生反映好、上一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至少为称职。
5) 掌握一门外语,熟悉国内外同一专业先进实验室的现状,承担了实验教学改革项目,能及时解决本学科实验室中的关键疑难问题。
1) 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下属实验室、校级主要基础课实验室(中心)及重点专业实验室(中心)主任。
2) 负责实验室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与保养、管理及其功能开发、技术支持与保障工作。
3) 实验课程建设、实验教学内容专项改革研究的负责人。
1) 定期提出实验室建设方向和规划的技术文件、资料。
2) 编写较高水平的实验指导书,负责指导研究生、本科生实验课,保证教学质量,研究、筹备试做将要更新或新增的实验项目。
3) 负责解决本室复杂的实验技术问题,主持本室实验技术和装置的研究、开发、设计和试制,参加本学科重要科研项目的实验技术工作,并将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应用于实验教学。
4) 负责本室购置精密贵重仪器、大型设备申购的可行性论证、安装、验收、测试、使用、维护和功能开发工作,保证年使用机时达到定额机时。
7) 能对实验室主任的决策起参谋作用,并协助其开展与学科、专业发展有关的研讨活动。
8) 完成院(系、部)领导及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1) 具有敬业爱岗,吃苦奉献精神,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知识与技术,具有熟练地开展实验工作的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热爱实验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 中级(实验师、工程师或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 完成实验教学辅助工作,师生反映良好、上年度考核至少为称职。
4) 具有独立设计实验方案,创造实验条件的能力并取得良好的实验效果;能够对与实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进行管理、维护、检修和排除故障。
1) 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设计实验方案,编写实验讲义,做好仪器设备装置的调试准备,指导本科生教学实验,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2) 搞好本室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包括申购的选型论证、选购、安装调试、使用维修以及功能开发等工作,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特别要精心使用和管理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保证年使用机时达到定额机时,提高实验设备管理水平。
3) 搞好本室实验技术和装置的设计、改造或试制工作,承担科研项目和实验技术工作。
4) 做好本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安全卫生以及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1) 具有敬业爱岗,吃苦奉献精神,热爱实验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 具有实验工作经历的相应专业的初级(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或助教)以上职称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3) 完成实验教学辅助工作、师生反映较好、年度考核至少为称职。
1) 在高、中级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做好教学实验的筹备和准备工作,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和实验数据的测试,保证教学实验质量。
2) 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帐、卡、物管理和技术管理,搞好设备、器材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修理工作,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保证帐、卡、物相符。
3) 参加实验技术和装置的研究、设计、加工试制工作,承担科研项目的实验技术工作。
4) 努力钻研实验技术,加强基础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水平。
5) 做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安全卫生以及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1) 具有敬业爱岗,吃苦奉献精神,热爱实验室工作并具有实验工作经历的实验员或实验技术工人,或相关专业刚毕业的本专科学生。
3) 了解实验室的基本情况,了解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能履行实验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参与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和各种报表的填报和统计工作。
5) 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文化基础知识和操作应用能力。
1) 指导学生正确操作使用仪器设备和测试实验数据。
2) 参加实验教学、科研实验和筹备、准备工作,安装调试仪器设备和实验装置,加工制造小型实验装置或配件、试件、电路和模型等。
3) 搞好本室设备器材的领用、购置、安装、验收以及日常的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保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待用状态,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帐、卡、物管理,保证帐、卡、物相符。
5) 参加实验室的科学管理,保证本室水、电、气等的正常运行,搞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完成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1. 各院(系、部)可根据所管实验室的工作实际,在上述所规定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的范围内,制定出各院(系、部)具体的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