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安全性,确保低温储存条件下的危化品得到妥善保管,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危险化学品低温储存安全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防爆冰箱存储要求
即日起,所有存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采用防爆冰箱进行低温储存。防爆冰箱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具备防爆、防火、防泄漏等功能,确保在极端情况下能有效遏制事故风险。
二、明确整改时限与要求
请各学院、实验室及相关部门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对所有存储危险化学品的低温储存设备的检查与整改工作。对于目前未使用防爆冰箱存储低温危化品的实验室,必须在此期限内更换为符合要求的防爆冰箱。
三、组织专项检查与通报
学校将于2024年10月31日后,组织检查小组对各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低温储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未按时完成整改,仍使用普通冰箱存储低温危化品的实验室,将进行全校通报。
请各学院、实验室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低温储存的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冰箱内化学品库存清点,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请各学院、实验室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