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2日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校内各单位:

  经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发布《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并就做好2023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以下简称“铸牢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宗教中国化为主线,立足四川得天独厚的科研优势,针对民族宗教工作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展开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智力支撑。

  二、课题管理

  铸牢专项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项目完成时间一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万元。

  申报课题由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四川省民族研究所(受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委托)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7日后出生)。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3年9月7日前)。

  (四)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工作安排

  本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含原件1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

  (二)网络申报系统于2023年8月23日8:00到9月4日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人有申报规定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有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三)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师德学风和必备条件等,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四)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含原件一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照规范填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7日,报送至人文社科处办公室(办公楼511)(系统上传申请书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照《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四川民族宗教工作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8303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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