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以及《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等文件要求,有效提升我校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进一步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设立辅导员科研专项基金课题,现将2023年课题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5日—4月7日
二、申报人范围
各学院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指在学院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学院学工办主任、分团委(团总支)书记以及专职辅导员等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专职辅导员在6人及以上的学院可申报3项,在4-6人(含4人)的学院可申报2项,少于4人的学院可申报1项。
三、立项类别
本次申报课题拟通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25项,其中根据课题质量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10项、自筹课题10项。课题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过程管理、验收程序及经费决算等相关规定请详细参看《西南石油大学辅导员科研专项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3修订版)》(附件1)。
四、课题研究内容
课题研究内容详见《西南石油大学辅导员科研专项基金项目2023年课题指南》(附件2)。
五、课题研究周期
重点课题:2023年5月1日—2024年10月1日
一般课题、自筹课题:2023年5月1日—2024年5月1日
六、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请申报人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课题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五份,格式见附件3和附件4,学院党委签署有关审议意见并盖章)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教育管理科思学楼AB202办公室,同时将《课题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西南石油大学辅导员科研专项申报一览表》(附件5)电子文档发送至xgb2827@qq.com。
本次辅导员科研专项基金课题申报工作联系人:郑帅,电话: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