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要求,引导和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和委托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9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应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转化为实践活动,可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推荐工作
各市(州)文旅局、直属各单位、省内各高校和科研院所负责组织本地区或本单位项目推荐工作,我校推荐不超过3项。
申报人需填写《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相关材料电子版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栏目下载。
(二)项目推荐和委托工作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收到的推荐项目择优推荐3项至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全国的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为1万字左右(最多不超过3万字),并提供成果摘要,字数为2000字左右。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申报人要求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四、注意事项
申报人请于2023年1月9日12:00前同时报送纸质版(申报书一式4份)和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扫描件、推荐项目汇总表)申报资料。电子版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swpu-rwskc@swpu.edu.cn,邮件名称:“姓名+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