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代燕飞   编辑:代燕飞   审核:何琰  日期:2023-05-23

各位博士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2号)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博士后创新创业的高水平交流展示平台、吸引人才开放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培养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有效渠道,持续激发博士后创新潜能,释放博士后创业活力,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青年科 技人才队伍。

二、大赛组别

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 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在创新赛、创业赛组别每个赛道各推荐 2个以内项目参加全国复赛(书面评审)。

三、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

5—8月开展比赛报名和预选推荐,9月开展全国复赛(书面评审)工作,10月开展全国总决赛。

(二)总决赛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八角湾国际会展中心。

(三)参赛方式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自愿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 (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 www.sdhwrc.com) 注册报名。创新赛、创业赛组别由人社厅进行预选并组队参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

四、参赛组织工作安排

(一)创新赛、创业赛工作安排

1.报名审核。人社厅负责对参赛代表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

报名参赛及资格确认时间:515—630日。

2.预选推荐。根据参赛报名情况,分领域和赛道组织开展预选工作,遴选推荐一批优秀项目参加全国复赛(书面评审)。

预选推荐时间:另行通知。

3.复赛集训,参加全国复赛。针对预选结果,组织参加全国复赛项目开展申报材料填报集训,待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后,正式上报参加全国复赛(书面评审)。

复赛集训、申报材料修改时间:815日前;

全国复赛时间:9月中下旬。

4.总决赛集训,参加全国总决赛。针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开展路演、现场答辩等参赛环节组织集训。组队前往山东省烟台市参加总决赛。

总决赛集训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全国大赛总决赛时间:10月。

(二)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工作安排

按照全国大赛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申报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海外(境外)赛参赛报名及资格确认与揭榜领题赛揭榜时间需于815日前完成。

五、奖励政策

1.各组别的每个赛道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向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向组织参赛的地方、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3.人社厅将加大对获奖项目和人员的支持力度,对获奖项目落地、获奖人员享受人才政策等给予优先支持。

六、其它

本次大赛是由全国博管办举办的第二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因此请各流动站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同时也请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报名参加本次大赛。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老师

联系电话:83035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