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术研究专项资助申报正式启动,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数量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术研究专项资助面向省社科联和省教育厅联合设立的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含扩展)进行申报,每个基地限报1-2项。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符合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特色研究方向和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能源革命下的天然气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22&ZD105)的指导思想,名称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重复或相近。
(二)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须是该基地的核心研究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有一定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且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0月12日后出生)。
3.须有与申报内容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4.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者不得申报(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4年10月12日前)。
5.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报。
(三)参与人原则上由基地专兼职研究人员组成,可适当引入1-2名同方向的其他研究人员或相关的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参与研究。
三、成果要求
(一)研究成果达到省级课题的研究水平,成果形式为专著或研究报告。
(二)应用性研究成果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成果字数原则上在3万字以上;基础性研究成果有一定的创新性,成果字数原则上在5万字以上。
(三)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专报》稿件1篇以上,作为结题要件。
(四)研究时限:从立项之日起算,应用性研究完成时限为1年;基础性研究完成时限为2年。
四、资助强度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五、申报时间
请于10月7日17:00之前发送申报书至中心邮箱:scogdc@163.com。
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
2024.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