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7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各高校、科研机构及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修订)》和《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课题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课题立项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理论创新,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关注我国油气软科学领域重大变革趋势,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全面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大力推进我国能源革命与供给侧改革,为国家及四川省能源产业政策方针的制定以及顺利实施提供智力支持。

   二、本次课题申报面向省内各高校、科研机构,油气企业以及党政机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中心接受带项目与经费进入中心立项,中心适当给于补贴;批准立项的自筹经费课题,与经费资助课题实施相同的管理。

   三、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有关规定,凡有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各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申报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

   四、课题申报应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新的研究高度,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基础研究应有较强的学术含量和宏观研究的前瞻性;对策应用研究应立足四川,面向全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课题申报指南不是具体题目,课题申报人可按照申报指南的范围要求,结合自身研究专长确定申报课题名称。

   五、本次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重点项目中心资助2.0万元,负责人必须为副高或博士;一般项目资助1.0万元,负责人须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课题延期或调整课题组负责人须经我中心批准。课题研究期限为1-2

   六、结题成果可以为论文、研究报告、专著。

1以论文形式结题:

1重点项目发表SCI论文1篇或CSSCI期刊论文2

2)一般项目:发表CSSCI期刊论文1或北大核心论文2

3)自筹项目:研究报告1部(若发表CSSCI期刊论文中心将给予后期资助)

2、各类课题结题均需提交研究报告与3000字成果摘要(或政策建议)。

3、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于鉴定

1)成果刊登在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或四川省社科联《重要成果专报》

2)学术专著公开出版

3)成果获省部级领导签字批示或相关级别部门批复采纳

  以上成果须和研究申报内容高度相关,并注明“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度课题(课题编号)资助”字样。

   七、项目立项后首次拨付总经费40%,课题批准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研究过程中需按时提交中期进展表。严重超期的项目,项目予以终止,剩余经费不予拨付。

   八、申报书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统一报送我中心,本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书。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以快递方式寄送至本中心。申报者须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本中心邮箱(scogdc@163.com)。

   九、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412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十、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课题指南)请从附件下载。本公告及有关材料同时在网站http://og.swpu.edu.cn/上发布,欢迎访问、查询、下载。

   十一、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博学楼A404

   邮政编码:610500

   联系电话:028-83034793  13568950231

   工作QQ1479648745

   电子邮箱: scogdc@163.com

   联系人:温馨 陈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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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

                  2017116







 


发布时间:201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