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项目负责人:
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2009年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大部分已到研究期限,现将有关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中心2009年批准立项的到期科研项目(未到期也可以提前申请结题)。
二、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按照立项书上的有关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包括项目结题申请表一式三份,注明中心资助的相关研究成果(论文、研究报告、专著等)一式二份;相关研究成果一定要有中心标记,且符合结题质量要求;自筹项目只需要提供一套相关研究成果。
2、中心委托有关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是否同意结题意见。
3、中心审定并公布同意结题的项目名单,同时拨付项目剩余经费(剩余经费的拨付要扣除项目结题评审费)。
4、结题材料归档。
三、时间安排
1、2011年10月15前,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
2、2011年11-12月,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结题材料;
3、2012年1月,公布通过结题的项目名单。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西南石油大学“四川石油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
2011年7月2日
附件:2009年中心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1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