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国资处在后勤楼416组织召开国有房屋租赁政策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国资处处长彭尚源主持,成都校区各国有房屋租赁归口管理单位负责人参加,南充校区单独组织学习。
彭尚源宣读了省教育厅关于个别高校违规出租国有房屋的通报文件,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国有资产管理尤其是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重要性。他带领大家再次系统学习了《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平台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川机管发〔2019〕66号)、《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平台服务指南》、《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16〕370号)、《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川机管发〔2019〕124号)和《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2018〕18号)等文件。
彭尚源强调,各国有房屋租赁归口管理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房屋租赁工作,确保资产处置工作合法合规,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资处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修订完善学校国有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同时近期将启动对各国有房屋租赁归口管理单位租赁管理工作的督查。(国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