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发文通报了2024年财务管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我校资产年报编报工作连续三年获得表扬(全省连续三年获得表扬的高校仅3所,其中“双一流”高校2所)。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7〕3号)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时,应编制报送反映本单位年度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报告,包括单户表、汇总表、分析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涵盖单位资产负债、机构人员、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等情况。
为确保我校资产年报编报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国资处每年12月份开始组织校内相关单位进行资产年报预编报工作,提前研判年度资产数据变化情况,并做好变动分析。每年2月份,省财政厅、教育厅发布正式编报通知后,国资处及时组织完成数据复核和汇总整理,并开展报告编制工作。
下一步,国资处将继续围绕“配好、用好、管好”的“三好”国有资产管理目标,按照“四为四提”八大工作思路,加快数字国资平台建设和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完善资产监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制度,为学校“双一流”和百年名校建设提供坚强的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