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通知,公布了“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中方牵头高校和成员高校名单,我校成功入选该合作计划能源转型领域成员高校。该领域成员高校共41所,包括北京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等知名高校。
为落实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上提出的中阿务实合作“八大共同行动”之“青年成才共同行动”,实施“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2023年,在教育部国际司指导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开展了“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中方成员高校和牵头高校的申报工作。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根据申报要求,牵头梳理了我校对阿交流合作成果,起草并提交了合作计划申报材料。经资格审查、专家评议,全国321所高校被吸收为“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中方成员高校。
近年来,我校积极与阿拉伯国家开展合作,与伊拉克石油部、沙特阿拉伯阿卜杜拉国王科技大学、摩洛哥矿业高等学校以及阿联酋阿布扎比石油学院等政府机构和高等院校,围绕能源相关领域共同开展了中方青年学生赴阿留学、阿方青年学生来华留学、科技创新国际合作联盟共建等具体工作,打造了以“伊拉克青年赴华留学奖学金项目(振华石油奖学金项目)”为代表的标志性项目。
“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是中阿双方在交流机制框架下,实施开展合作计划,聚焦信息通信、农业发展、卫生健康、绿色创新、能源转型、文明对话、青年成才、公共政策、航空航天和经贸投资十大领域,建立十个高校合作集群,每个集群各设一所中阿牵头高校,推动集群内校际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