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前期争取和对接,四川省慈善总会已将我校纳入2018年“慈善助力成长计划”项目实施高校,拟对我校20名贫困大学新生进行连续四年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步入社会。四年慈善助学期间,省慈善总会将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定期联系受助学生,了解他们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情况,给予更多心理的关爱和支持;对接爱心企业为贫困学生提供假期工作和实习工作岗位,帮助他们自力自强,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人生,种下慈善的种子。同时,受助的学生也将进入省慈善总会志愿者储备,协助并参与总会的大型活动或慈善项目实施的推广,加深对慈善理念的感受和认识,也可作为慈善人才储备。按照“慈善助力成长计划”项目要求,现启动我校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2018级四川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道德品质良好。
(二)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低保、烈(军)属子女、残疾人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孤儿和丧失主要劳动力家庭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
(三)热爱公益,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愿意参加省慈善总会的志愿者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
三、 资助名额
参照2018级新生人数,各学院推荐指标分配如下:
四、 资助标准
连续资助4年,每人1.8万元(每年项目将对受助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思想品德、现实表现以及参加慈善公益活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继续下一年度的资助。大一、大二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大三、大四每人每年4000元)。
五、评定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求为手写,不少于1000字),并填写《2018年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慈善助力成长计划”申请审批表》(附件一,一式二份),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辅导员初审、推荐至学院。
(三)学院复审,召开评审会议,按划拨指标评选出推荐获助人选,以适当形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18年11月21日上午12:00前将学院推荐获助学生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同时需报送《2018年慈善助力成长计划汇总名单》(附件二),纸质文档(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并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报送至思学楼AB201,电子文档发送至29889777@qq.com。
(四)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对所有拟推荐受助学生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我校推荐受助学生名单,报四川省慈善总会。
(五)四川省慈善总会按程序终审,最终确定2018年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慈善助力成长计划”项目资助者。
六、资助终止条款
四川省慈善总会每年对受助学生在校的生活、学习情况、品行以及贫困状态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符合要求的受助学生继续下一年度的资助。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资助:
(一)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二)学习不努力,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后35%者,或必修课程不及格超过3门次以上(包含3门)者;
(三)生活不节俭,或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为者;
(四)有条件参加但拒绝参加四川省慈善总会的志愿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
(五)故意隐瞒或虚报家庭经济收入者;
(六)因故中途退学、休学者;
(七)家庭经济条件好转,能支付学习生活费用者。
附件:
1.2018年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慈善助力成长计划”申请审批表
2.2018年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慈善助力成长计划”汇总名单
3.“助力成长计划”受助学生年度考核办法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