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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校本部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劳动之星“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和晋 编辑:杨猛 审核:王茂江   2024-12-04  访问:


理学院校本部全体本科学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学院劳动教育工作,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体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发挥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的育人实效,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劳动之星“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理学院校本部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奖励条件及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尊敬师长,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二分之一

4.积极参加劳动服务与志愿活动,原则上参评学年“志愿四川”系统上有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0小时。

5.2023年体测成绩应达到学校体委规定的“良好”标准(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和“因患有较严重疾病或意外受伤,长期不能参加剧烈运动,已经学校体委核准免予执行《标准》的学生”除外)。

(二)资助标准:

人工智能、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各评选1人,每人奖励3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定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12月5日18时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理学院“劳动之星”申报表》;

2.学院评审学院评审工作组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评选出理学院2024年“劳动之星”先进个人。

 

西南石油大学理学院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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