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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关于共青团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理学院   2018-03-16  访问:

理学院各团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紧紧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在校内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各团支部,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团员。

二、评选办法: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由团支部组织推荐;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团支部根据条件自荐申报。

三、评选时间安排:

即日起——3月23日,各支部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和评选。各支部确定优秀个人候选人,优秀团员候选人不超过本支部总人数的5%,优秀团干候选人不超过本支部总人数的1%优秀个人候选人报送500字的事迹材料,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候选单位报送2000字的事迹材料。申报材料纸质档以支部为单位交明理楼A522,申报材料及《“三优”汇总统计表》电子档以支部为单位发送至辅导员邮箱(伍悦老师:34479355@qq.com;刘雨鑫老师:791815233@qq.com)。

3月24日——3月31日,理学院团委集中评审。

4月1日-4月4日,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

校团委将组织表彰大会对获评2017-2018学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的学生进行表彰,组织部分“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获得者进行典型经验的分享交流。

表彰分享会时间、地点:待定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支部要充分认识到评选工作的重要性,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比照评选条件进行,严格把关、仔细审查,做到宁缺勿滥,广泛征求同学们的意见并接受其监督。

(二)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过程育人的重要意义,在选树典型的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对先进典型进行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努力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向榜样学习、向榜样看齐、成为榜样的意识,使评选活动真正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共青团西南石油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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