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理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充实研究生指导教师力量,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导师制及其若干规定》(西南石大研〔2014〕36号)和《西南石油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资格认定的补充规定》(西南石大研〔2018〕5号)文件要求,以及《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和在岗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参见理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及在岗资格认定办法(附件2)。
二、申报评选程序
1.申请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填写《西南石油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表》(见附件3),本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提交学校审定备案。
2.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3.学院公布新增导师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三、时间安排
1.申请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填写《西南石油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表》,2021年4月16日17:00前将申报表(附件3)及支撑材料(论文首页、项目证明等)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明理楼C303A),电子档发邮箱50535737@qq.com。
2. 2020年5月28日之前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公布新增导师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附件1:《博士生导师管理相关文件》
附件2:理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及在岗资格认定办法
附件3:西南石油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表
特此通知。
西南石油大学理学院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