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专利申请的有关问题解答(最新)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03日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关于我校专利申请的有关问题解答(最新)

一、申请专利的途径

1、委托有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公司是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认证、专门从事专利代理事务的专业性机构,专利代理有电子、化工、机械几大领域,专利代理人不仅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也熟知相关法律条文和程序,同时积累多年代理经验。专利代理的服务内容包括:按专利法的规定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在审查期间书面答复审查意见,包括初审补正、意见陈述、实审书面答辩、文件修改,以及申请审查过程中的事务处理等。

发明人可以通过科研处知识产权办公室固定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也可以自己选择其它有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

2、自行办理

我校知识产权办公室开设专利电子申请客户端。

如果发明人熟悉《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及专利申请、审查、授权的相关程序,可以直接前来办理,自行申请需注意以下几点:

(1)充分查新,保证技术方案具有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申请前将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附图的纸质文件交至知识产权办公室;

(3)确定申请后按规定准备好各种PDF文件,通过专利电子客户端申请;

(4)申请后请密切关注校园网的科研处网站,在科技信息一栏定期发布“每周专利信息”,公布专利受理后在审查中的有关事宜(包括补正修改通知、初审合格通知、进入公开及实审通知、答复审查意见通知等),根据专利局来文及时回复,未及时回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如导致专利驳回、撤回、权利终止等),责任自负。

二、专利申请的时间和程序

一般专利申请,递交日当日便是申请日,如果不需要补正、修改的话,40天后会收到初审合格通知,6个月后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公开并进入实质审查,12个月以后会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根据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才会得知授权前景。

如果第一次申请文件在撰写上出现问题,受理后会收到补正或修改通知书,影响正常审查程序2-3个月。

发明专利的程序:受理、初审合格、公开、进入实审(须提交请求)、授权或驳回。

实用新型的程序:受理、初审合格、授权或驳回。

三、关于专利申请的费用问题

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所有费用均由发明人或设计人自理;

本科生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其申请费、登记费及授权当年年费由学校资助(每年年底集中到科研处办理)。

发明:申请费、审查费、登记费、年费

实用新型:申请费、登记费、年费

一项专利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专利申请递交后,按照《受理通知书》缴纳申请费,如果是发明专利,初审合格后及时递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审查费,也可在递交申请时同步办理;

(2)、收到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缴纳登记费和当年年费;

(3)、专利授权后,发明人每年应在申请日前一个月缴纳下一年度专利年费,才能维持专利有效,否则专利终止,不及时交纳费用导致专利终止的责任自负。

我校享受国家对高校的优惠政策,发明人缴纳申请费、审查费和授权三年内的年费时,只需缴纳30%即可。

具体详见国家知识产权局(75号)公告(http://www.sipo.gov.cn/zwgs/gg/200804/t20080402_367068.html)(专利局咨询电话:010-62085588,62085599)

四、关于专利授权后的奖励问题

1、学校奖励:次年3月由人事处统一办理。

从2013年9月1日开始,专利受理后,发明人或设计人需登陆科研处网站(http://kyc.swpu.edu.cn/)的科研管理系统填写专利申请信息,在专利授权后及时将专利证书及复印件送到科研处知识产权办公室认证,以便在管理系统中更正该专利信息,同时学校以此作为专利奖励的依据。

2、成都市奖励(成都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http://www.cdst.gov.cn/ReadNews.asp?NewsID=12361):由发明人先进行网上申请,再到成都市政务中心(成都市草市街2号)提交纸件。

以专利证书的授权公告日为准,半年之内均可办理(联系电话:86929812)

网上申请流程:

  1. 登陆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cdst.gov.cn/),进入成都市专利资助申报系统(用户名:45218943-0,密码83032096);

  2. 填写并提交,等待科技厅专员审核;

  3. 网上显示已通过审核后,打印申请表,带上纸质材料去政务中心办理奖励。

提交的纸件材料:

(1)、专利资助申请表(打印后到科研处盖章);

(2)、学校法人证书及机构代码(2份)、委托书(科研处知识产权办公室索取);

(3)、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拨款通知书(科研处知识产权办公室索取);

(5)、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新都区奖励(新都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暂行办法,http://www.xdcx.gov.cn/article.asp?id=65&type=4)

新都区科技局知识产权中心(新都区政务中心大楼后的兴城大厦17楼)办理每半年的资助(联系电话:64320021)。

提交文件:

(1)、成都市新都区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及附表(盖章);

(2)、学校法人证书及机构代码;

(3)、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公开文件首页(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五、专利授权后是否需要每年缴纳年费?

如果该专利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最好每年缴纳年费。

如果该专利新的技术已经出现,则可以采取不缴费的方式终止该项专利。

缴费或不缴费,根据每项技术的发展状况具体决定。不及时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权则自行终止,成为任何人可以无偿使用的公有技术。

六、专利费用的相关问题

1、专利年度如何计算?

XXXXXXXX专利,申请日是2009年7月1日,则该专利第一专利年度是2009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第二专利年度是2010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依此类推。

2、以何种形式缴费?

可以按照专利局的各种通知书上写明的缴费方式,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方式一、邮局汇付

收款人:成都专利代办处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

邮编:610041

方式二、银行汇付

银行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成都专利代办处

银行账号:51001 40613 70507 34951

银行:四川省建行成都高新支行

汇款时必须在附言处写明专利号及费用名称,转账后必须发传真写明专利号及费用名称,否则视为未交费。

成都专利代办处电话:85530362 传真:85578291

科研处

2014年3月3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4年度四川省社科联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规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应由发明人缴费的专利(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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