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09日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校内各单位及广大申请人:

请根据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申请人应提前与科研处联系(2339),并于526号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交科研处上报。

张烈辉

2014.5.9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川科函基〔2014〕3号

2014-05-09 15:58:12基础处

省级各部门、市(州)科技局、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相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基础研究司的工作安排,启动2014年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支持方向

今年,前期专项面向各地有区域优势与特色的基础研究。申报课题应符合农业科学、能源科学、信息科学、资源环境科学、健康科学和材料科学等973计划支持领域。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研究内容符合我省区域优势和特色,研究目标明确、集中、针对性强。

2.课题研究思路清晰,有创新思想,研究路线和方案可行。

3.课题负责人应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信誉的在职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课题研究队伍精干,年富力强。

4.课题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

5.973计划专项经费每课题平均支持80万元左右,课题执行期为2年。

三、申报方式

申报课题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课题申请书格式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相关专栏下载。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4年5月28日前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报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咨询电话:028-86717491),并准备5分钟的PPT以供科技厅组织专家咨询论证,逾期将不予推荐。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已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人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前期研究专项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

2申请书中不得夹带任何个人或组织对课题的评价性意见。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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