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通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各项目(示范工程)、课题(任务)、专题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同时结合上次审计整改意见,对其财务预算、收支等执行情况进行清理、总结,准备接受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1月11日到校审计。
杨兆中 2015.01.07
关于开展油气开发专项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通知
专项办【2014】3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 〕218 号)要求,为保证油气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油气开发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委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 年1 月4 日至3 月31 日,对承担油气开发专项各单位2014 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范围包括油气开发专项的43 个项目和22 项示范工程承担单位,涉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等12 家成员单位的237 个课题、734 个任务,以及105 家外部任务合作单位的740 个任务。请各单位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好各项相关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具体方案和所需资料见附件。审计费用由专项办和项目责任单位各承担50% 。
联系人:尹月芹 010-5998 4599(专项办)
曲经理 137 1877 3158(天圆全)
附件:1. 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4 年度审计方案
2. 2014年审计资料清单
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重大专项
实施管理办公室
2014 年12月27 日
附件1:
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4年度审计方案
第一节 序 言
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简称专项办)委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对油气重大专项201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财务收支年度决算情况进行审计。为顺利完成审计任务,现就本年度审计工作的目的、范围、时间进度及人员安排等方面做出安排,拟定油气重大专项2014年度审计方案。
第二节 审计目的及范围
一、审计目的
通过对油气重大专项2014年中央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财务收支年度决算情况审计,为与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沟通、报告油气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示范工程的实施情况提供依据。
(一)完善和规范项目(课题)、示范工程承担单位以及合作单位(以下简称各承担单位)油气重大专项管理制度建设,堵塞财务管理漏洞,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
(二)督促各承担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制度和相关财经法规的要求,正确核算和真实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结果;
(三)及时纠正各承担单位在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上的不规范、不合理等行为,防范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安全,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
(四)为做好油气重大专项科技计划经费绩效考评和“十二五”财务验收工作打好基础。
二、审计范围
根据油气重大专项资金的流向,对各承担单位201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的财务决算报表进行审计。内容涵盖陆上油气勘探、陆上油气开发、工程技术、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海外油气勘探开发和煤层气勘探开发6个领域的43个项目、22项示范工程。涉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等12家成员单位的237个课题,734个任务,以及105家外部任务合作单位的740个任务,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课题)、示范工程以及任务分布情况: 数量单位:个
序号
| 项目、示范工程承担单位
| 项目
| 课题
| 示范工程
| 任务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科学技术研究院等16家单位
| 21
| 118
| 12
| 631
|
2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石油勘探院等8家单位
| 9
| 51
| 4
| 355
|
3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所属中海油研究中心等4家单位
| 6
| 34
| 2
| 333
|
4
|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 2
| 7
| 1
| 36
|
5
| 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
| 1
| 5
|
| 27
|
6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
| 1
| 5
|
| 5
|
7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1
| 1
|
8
|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1
| 3
|
9
| 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
| 1
| 3
|
10
| 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 1
| 6
|
| 41
|
11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1
| 6
|
| 29
|
12
| 中国矿业大学
| 1
| 5
|
| 10
|
| 合 计
| 43
| 237
| 22
| 1474
|
第三节审计策略
为高效优质完成油气重大专项审计任务,从组织保障、沟通机制、质量控制等方面组织专项审计工作。
一、组织保障
成立油气重大专项审计领导小组。由专项办相关管理人员、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项目总顾问、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高级项目经理组成,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油气重大专项的审计工作。
配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审计团队,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根据油气重大专项所涉及的行业情况,选派政策性强、具有较深的理论基础、具有丰富行业审计经验的项目经理为现场项目负责人。
项目工作组成员主要以熟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政策的专业审计人员为主,并且对参加审计的人员进行审前培训,了解和掌握重大专项内部控制流程和项目(课题)财务收支审计程序以及审计重点等。
二、制订具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
对各承担单位的中央财政资金支出使用采取详查的方法,对能进驻现场审计的实施详查(金额巨大的必须实施现场审计),对不能进驻现场的,采用复核任务单位经费支出凭证、获取经费支出真实性证明材料的方法进行确认。
对单位自筹资金进行重点核查,检查的支出金额比例不低于单位自筹资金支出总额的70%。
三、建立沟通机制,保证信息畅通
建立审计工作汇报制度,审计项目组对审计工作进度、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下一步的审计计划等情况,定期向审计领导小组汇报,审计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审计项目组审计过程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
审计领导小组将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通过审计简报形式及时向专项办通报,共同讨论解决问题的措施,保证审计工作高效率进行。
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前,与各承担单位和委托方全面交换意见。
四、建立巡查督导制度
成立巡查督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个审计组进行现场督导,解决现场的重大问题,消除重大质量隐患。
五、明确各级审计人员职贵,严格质量控制
(一)项目经理根据总体方案要求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审计计划,报审计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审计程序表、审计总体计划、审计具体计划等形式传达其审计指导意见。
(二)明确各级审计人员职责:部门经理(含副经理)和高级经理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审计小组工作,负责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工作。按分工要求负责制定所分管项目(课题)成员单位的审计计划并认真执行;对各审计组的审计质量和进度负责,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二级复核;负责汇总各类重大专项经费收支决算报表,保证数据准确完整;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情况说明,文字简练,事实清楚,建议有可操作性且具有较高水平;对各审计人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考评。
项目经理按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对审计质量和进度负责;组织指导审计人员的具体工作,随时了解审计期间出现的会计和审计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事项按本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办理;对具体审计项目质量负责,进行一级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
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采取交叉复核方式,由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交叉执行。
专项审计领导小组对审计计划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督、控制。项目总顾问对审计报告中的重大问题予以把关。
执行事务合伙人作最后复核、签发审计报告。
第四节 审计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
二、《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
三、《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09]135号);
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453号);
五、《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字〔2010〕7号);
六、《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七、《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预算调整规定的补充通知》(财教[2012]277号);
八、《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九、《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
十、国家审计署关于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指南;
十一、《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科技重大专项预算调整细则》;
十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十三、项目(课题)示范工程预算书、财政部评审报告和任务合同书。
第五节 审计内容及要求
一、审核2013年度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审计核减事项和金额,各承担单位是否在2014年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二)对审计发现的基础管理薄弱、内部控制不到位的情况,各承担单位是否在2014年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强化了制度的执行力度;
(三)对审计发现的其他事项,是否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
(四)对合作单位应转拨的中央财政资金是否及时转拨到位。
二、2014年度项目(课题)经费收支的审计
(一)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审计
1、专项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这里需强调单位自筹资金的核算是否达到单独核算的要求。
2、专项经费支出情况是否账表一致,油气重大专项资金报表是否依据账面记录编制,客观反映项目(课题)经费支出情况。
3、对承担单位与油气重大专项相关的基础管理的审计
重点关注:基础管理工作是否规范、清晰。如:购置的设备和材料有无质量验收、出入库手续是否建全(入库单、出库单或领用单);会议费支出是否附有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等资料;专家咨询费支出是否附有咨询内容和咨询时间等信息;日常耗用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分摊是否有依据等。
4、对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及执行情况的审计,包括:
(1)、核算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经费开支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规范;
(2)、是否有专人负责会计核算工作;
(3)、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包括:政府采购的执行情况;是否定期进行资产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等。
5、对中央财政资金收支核算是否严格执行“特设账户”管理规定。
(二)中央财政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的审计
1、对中央财政资金的开支范围的合法性的审核,油气重大专项资金是否用于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及国家禁止的其它支出;
2、各项支出是否符合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按外部合作单位承担项目(课题)计划进度需求拨付经费;
3、严格执行预算,合理、有效使用项目(课题)经费,是否存在挥霍浪费行为;
4、科研人员和各承担单是否依法依规使用专项资金,有无擅自调整外拨资金,有无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有无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有无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有无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以表代账应付财务审计和检查等问题;
5、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承担项目(课题)、任务等所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小额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等,是否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企业承担的项目(课题)、示范工程以及任务,上述支出是否也己采用非现金方式结算。各承担单位对设备费、大宗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支出,是否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三)对单位自筹资金的审计
1、资金的到位情况
根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的要求,对单位自筹资金预算安排、以及是否足额到位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各承担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及相关资金提供方的具体要求管理和使用。
2、对单位自筹资金进行重点核查,检查的支出金额不低于单位自筹资金支出金额的70%。
(四)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1、检查各单位对各经费支出是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有预算调整审核调整程序的合规性和手续的完备性。
预算调整是否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和《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预算调整规定的补充通知》(财教〔2012〕277号)的规定执行。
2、是否执行《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进一步下放预算调整审批权限,同时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项目实施中发生的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规定。
(五)对2013年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的审计
对2013年及以前年度已转出特设账户存入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中央财政资金动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单位特设账户的结转资金动用情况进行审验;
第六节 审计工作进度及人员安排
一、工作进度
审计工作计划从2014年12月末开始至2015年3月末结束。
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工作,制定具体审计计划,确定现场审计时间。
2014年12月末至2015年3月上旬完成审计外勤工作。
2015年3月15日前,完成2014年经费收支数据的汇总工作。
2015年3月底前,完成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含审计情况说明)。
二、人员安排
审计人员根据各承担单位的具体情况,按照区域分布来确定各小组的具体审计范围,采取单位与片区相结合的原则。
项目负责人王次绍,第一组负责人董艳玲,第二组负责人曲延斌,第三组负责人廖枫,项目汇总负责人董艳玲,各审计小组具体分工见下表:
组别
| 负责人
| 成员单位
| 项目经理
|
第一组
| 董艳玲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王次绍、董艳玲、钟杨
|
中国石油大学
|
第二组
| 曲延斌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曲延斌、刘东、高博、张晓玲
|
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中联煤层气有限公司
|
准南矿业集团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含西安院、重庆院)
|
第三组
| 廖枫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廖枫、贺意莎、陈丽丽、姚颖欣
|
中国矿业大学
|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
第七节成员单位需要配合的事项
一、成员单位及所属承担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审计协调工作,并为现场审计工作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二、各承担单位应作好油气重大专项的填报和整理工作,组织本单位科技部门和财务部门按油气重大专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进行相关资料的填报和整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对上述各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
三、各承担单位应准备和提供的资料
(一)预算书、预算评审报告、任务合同书以及经批复的预算调整报告和预算批复等书面材料。
(二)与油气重大专项有关的财务资料,包括目(课题)收支账簿、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等会计核算资料以及油气重大专项财务收支报表(包括OWL数据)。
(三)、各承担单位出具的管理层声明书,管理层声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第八节 审计档案及保密措施
一、审计过程中严守商业秘密,与审计无关的人员不得参与和过问审计内容。
二、在出具报告和整理档案过程中,不丢失工作底稿和随意撒落废纸,不需归档的底稿全部销毁。
三、审计报告派专人密封送达。
第九节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采用详式专项审计报告形式,格式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财务验收审计报告格式,报告内容主要围绕课题经费的财务收支情况展开。
一、向成员单位报送2014年重大专项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二、向专项办报送汇总审计报告和各成员单位审计报告;
三、向专项办报送汇总审计情况说明和各成员单位的审计情况说明;
四、向各成员单位报送本系统审计情况说明。
审计工作全面完成后,审计小组提出专项审计报告和审计情况说明(征求意见稿),向各成员单位征求书面意见,经协商一致后,最终由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主任会计师签发专项审计报告。
附件2:
2014年审计资料清单
1、管理层声明书(事务所提供模板);
2、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表;
3、重大专项内部控制方面的制度、管理规定;
4、任务合同书;
5、预算书;
6、预算评审报告;
7、与任务单位签订的任务合同书及预算书;
8、预算调整申请及批复;
9、2014年经费收支财务报表及会计帐簿(盖章,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
10、课题、任务等单位重大专项相关财务收支的凭证(包括2013年审计调整凭证);
11、银行特设账户的对账单;
12、财政经费、企业配套经费拨付文件;
13、设备购置清单,包括:设备型号、预算、实际价格、使用单位及设备编号等;
14、试验外协费、合作费、租赁费、设备购置等合同、验收报告;测试化验加工业务的测试报告、验收记录;
15、参加课题人员工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发放签收记录;
16、参加课题专家咨询费标准和身份证明性材料;
17、外拨经费银行拨款单据;
18、政府采购申报及审批材料、相关合同;
19、国外调研费的出国邀请函、单位出国申请及出国人数;
20、会议费的会议通知、会议纪要;
21、考察调研的调研报告、考察报告或出差情况说明;
22、大额支出发票及审批单;
23、课题调整预算表(必需有课题负责人和科技部的签认);
24、课题经费超额列支的原因说明;
25、其他审计需要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