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化工院、土建院、材料院、电信院、经管院等相关学院按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截止于6月26日前将本人签字的《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技术审查专家申请登记表》(1式5份)交科研处上报,同时完成相关材料网上上传、上报工作。
杨兆中 2015.06.09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征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技术审查专家的通知
川环函〔2015〕762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厅技术审查工作的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川环办发〔2015〕122号)的规定,现就征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技术审查专家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技术审查专家的征集采用单位推荐、个人自荐或厅内相关处(室)推荐三种方式。请你们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积极组织,认真做好本次征集工作。
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技术审查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5岁(院士除外),能够承担相应的技术审查工作。
三、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技术审查专家库下设多个子库,其中:
污染防治子库包括水、气、噪声、固废、重金属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及化学品管理领域专家;
农村环境保护子库包括农村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保领域专家;
生态保护子库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领域专家;
环境监测子库包括环境标准、环境监测与监控预警领域专家;
环境管理与环境经济子库包括环境管理与规划、环境经济与政策、财务管理和环境健康领域专家。
核与辐射管理、辐射事故应急、环境应急领域专家则分别对应相应的子库。
四、本次专家征集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登录http://www.schj.gov.cn/yyxt/,注册并进入 “技术审查专家征集”栏目;
(二)按要求填写《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技术审查专家申请登记表》,并打印1式5份;
(三)专家本人在打印出的《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技术审查专家申请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经专家所在单位(学校)审核盖章后,由推荐单位(学校)审核盖章(个人自荐的,无需推荐单位盖章);
(四)在“技术审查专家征集”栏目上传《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技术审查专家申请登记表》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五)2015年6月30日前,在“技术审查专家征集”栏目点击“上报”,完成网上填报工作,同时由推荐单位、自荐人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技术审查专家申请登记表》送到省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与产业发展处。
五、我厅将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征集到的专家进行审核,并经厅务会审定后,正式列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技术审查专家库。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技术审查专家库建立后,我厅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专家库自行废止。
六、为推进“川藏环境保护战略合作”,我厅将从环境应急子库和辐射事故应急子库中,把身体条件允许、本人自愿的专家名单提供给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并由该厅颁发相关聘书。请相关专家、专家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认真核实并填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技术审查专家申请登记表》中的“援藏工作”、“专家本人意见”、“所在单位意见”和“推荐/自荐意见”等栏目。
联 系 人:科技标准与产业发展处 王宇澄
联系电话:028-80589107 15680659885
附件: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技术审查专家申请登记表(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