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在完成自然科学项目主管单位结题验收后,在科研院网站【首页】的【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填写《西南石油大学科研项目结题及档案移交清单及特殊结题归档审批表》,与移交材料一起交至科研院成果管理部(办公楼504)。“移交清单”需打印1份。
需移交材料:
1.鉴定(评定、验收意见)证书1份。请尽可能提供原件,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需项目负责人签字。
2.合同(或者申报书)1份。(科研院综合管理部(办公楼515)一般存有横向项目合同原件1份,科研院项目管理部(办公楼501)一般存有纵向项目计划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结题归档时可取用。)
3.开题报告或批文(立项通知)1份。某些项目若无开题可不提供。
4.全套技术报告1份。提交材料有正式封面,目录,按序装订成册(胶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