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请符合申报领域要求且有意愿申报的学院尽快联系科研院备案!
须严格针对“申报条件”及各项要求组织申报,并按申报要求截止于11月13日系统关闭前在线报送组建方案(附件1)及相关附件,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同时上报。
联系人:喻老师 2339
杨兆中
2024.10.28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川发改创新〔2024〕504号)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通知网址:https://fgw.sc.gov.cn/sfgw/c106069/2024/10/16/f0c37bd01e4e4ef89cfd248f32ab2743.shtml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全省产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川发改创新规〔2024〕49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申报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领域应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先进环保、数字文化创意、相关服务业等领域,以及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持发展的六大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优先支持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核医疗等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产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具有较强创新实力的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创新主体牵头申报组建工程研究中心,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延伸创新链条申报组建工程研究中心,应分别具备《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明确的条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采用网上申报方式,通过属地市(州)发展改革委汇总申报。申报单位须在四川省创新平台信息管理系统(http://202.61.89.108:9001/)注册账号并登录,已有账号的申报单位使用原有账号登录,在线报送组建方案(附件1)及相关附件。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
(二)审核推荐。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对属地申报单位编制的组建方案及附件进行在线审核,并对其完整性、合规性负责,于2024年11月15日前通过四川省创新平台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推荐申报正式文件扫描件及申报汇总表(附件2)。
(三)评审论证。省发展改革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论证(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麻栋策 028-86121202 骆 浩 028-86707152
谭 琪(技术支持) 028-86702973
附件:1. 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提纲
2. 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