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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与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开展“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主题报告会

日期:2016-05-12 点击:[]次 作者: 编辑:规评处 审核人: 来源:

为充分认识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修订和完善教育法律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帮助教职员工树立依法治教、以德治教的新理念,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入将“两学一做”与法治教育相结合,2016年5月11日下午3点,规划与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邀请法学院梁分教授在思学楼C309作了“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主题报告,规评处全体工作人员,2014年、2015年新入职教师参加了本次报告会。

梁老师从“教师的资格”、“教师、教育的使命”、“教师的权利”、“教师的义务”以及“教育法治思维”等五个方面为与会教师解读了《教师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文,通过案例分析,引导与会教师思考怎样才能行使好教师的权利、履行好教师的义务。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两法修正案,新修改两法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两法修正案的实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具体体现和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步入新阶段,将对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教育者的法治观念关乎学生的成长和社会的发展,在此背景之下,通过开展学法活动,对于教职员工特别是新入职的教师树立法制观念、学习教育新理念具有重大的意义。  

 

主题报告会现场一

主题报告会现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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