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学校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主要方式之一。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我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及各学院按照表1的要求和分工完成相关工作。
表1 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分工
序号 |
单位 |
工作项目 |
要求 |
1 |
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处、学工部、保卫处、工会、校团委、发规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教评处、国际处、招就处、双创中心、心理中心、财务处、审计处、实设处、国资处、基建处、南充校区、校友总会、图书馆、档案馆、网信中心、继教院、后勤 |
单位质量报告 |
结合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中与本单位相关的指标项按照附件2模板要求撰写本单位质量报告,建立本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台账。 |
2 |
校办、人事处、学工部、教务处、科研处、教评处、招就处、双创中心、财务处、国资处、实设处、图书馆、网信中心、体育学院 |
学校质量报告分报告 |
按照附件3的工作分工及要求撰写学校质量报告分报告。 |
3 |
校办、人事处、学工部、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教评处、招就处、财务处、实设处、国资处、图书馆 |
支撑数据 |
按照附件4的分工表采集质量报告支撑数据。 |
4 |
各学院 |
学院质量报告 |
两个校区所有学院结合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中指标项按照附件5的要求撰写本学院质量报告。 |
5 |
工训中心、南充校区基础教学部、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教研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研室、文献检索教研室、信息技术教研室、军事教研室 |
教研室质量报告 |
参考附件5的要求撰写教研室质量报报告,建立教研室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台账。 |
二、时间节点
1. 10月15日前,相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在办事大厅系统中提交本单位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件2)、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分报告、支撑数据(附件4)、相关单位教研室质量报告(附件5);各学院在办事大厅系统中提交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件5)。
(办事大厅提交方式:从学校网站首页右上角“服务门户”点击进入,在服务门户系统左侧点击“办事大厅”搜索“0335教学评估处(教师发展中心)材料报送”表单,按照填报要求完善表单信息(材料类型选“质量报告”)并上传附件,提交至单位负责人审核,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提交。)
2. 10月25日前,教学评估处在各单位质量报告分报告的基础上,形成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上报学校审定。
3. 11月,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上报教育厅,并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发布。
三、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拟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质量报告编写工作。
2.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文档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单位要对质量报告组织审定,经单位审定后提交。
3. 今年省厅要求提交质量报告的时间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各单位务必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并高质量地完成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对质量报告编制质量不高、未按时点提交材料的单位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四、其它事项
1. 质量报告中采用的数据统计时间为:
自然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统计汇总数。
学年:2020-2021学年,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统计汇总数。
时点:2021年9月30日;如学生人数、教师人数、招生数据按时点统计汇总数。
2.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学评估处。联系人:岳海燕、熊凤;地点:思学楼A304;电话:2010。
附件1 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 2020-2021学年职能部门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模板
附件3 2020-2021学年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分报告撰写分工
附件4 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采集表
附件5 2020-2021学年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模板
教学评估处
202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