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69-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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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2019/09/11 作者:  编辑:章志华  审核人:  点击:[]

各年级:

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西南石大办〔2019〕5号)要求,现将放假期间有关学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中秋节:9月13日至9月15日放假,共3天(注:中秋节期间2019级本科新生安排须根据军训团要求进行)。

2.国庆节:9月28日至10月6日放假,共9天(注:国庆节学校升旗仪式的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放假期间的工作要求

(一)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法纪教育

1.放假前,各年级要通过专门会议或其他有效形式对全体学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一要开展安全教育,提醒、教育学生强化人身、财产及交通、饮食等安全意识,谨防火灾、盗窃、抢劫、诈骗、传销、溺水、不良网贷和其他意外伤害,提高遭遇突发安全事故时的自救能力。二要开展法纪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不参与非法集会、非法组织、非法宗教活动,不涉足有碍身心健康的场所。三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

(二)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管理

2.各年级要组织学生学习2019年最新修订的《西南石油大学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西南石油大学国际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并向学生申明:法定节假日放假期间学生涉及离校的,须到辅导员处办理离校去向登记。所有离校学生最迟须在假期最后一天18:00前返校,返校后须主动向辅导员报告返校状态。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各年级要加强学生假期去向统计管理,对去向登记明显存疑或存在安全风险的,各年级应予以拒绝并联系告知家长。凡未办理离校去向登记的,均视作假期留校,应纳入年级对假期留校学生的统一管理范围。对经查实未办理离校去向登记但私自离校的学生,各年级应设法查明学生去向、及时通报家长,并可适用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夜不归寝”等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三)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管理服务

4.各年级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申明留校纪律要求。明确告知学生留校期间严禁酗酒、赌博、晚归、夜不归寝、留宿外人、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严禁私自包车外出游玩,严禁到江河湖泊或无人管理水域游泳等,严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5.鼓励各年级以纪念“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为主题,结合专业、学生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主题教育,面向留校学生组织开展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但原则上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开展集体活动。在校内组织的集体活动,要有相应的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6.要结合此前违纪案例,特别提醒国际学生:未在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勤工助学签注但私自在外兼职、打工等的,属于非法就业行为,出入境管理局将会对其作出罚款、拘留、遣返等处罚。

(四)做好假期值班和情况报送

7.中秋节、国庆节各年级离校学生返校情况(字段:**学院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未到人数、不假未到人数),请分别于9月15日、10月6日21:00前以短信形式报辅导员老师。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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