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教师教育教学培训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审核:    编辑:崔汉杰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8日    浏览量:[]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顺应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新趋势,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2020年学校研究通过了《西南石油大学教师教育教学培训实施办法》(见附件1),决定实施教师教育教学全员培训。为了保障2021年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及落地落实,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118-20211210

二、培训对象

承担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含行政人员、实验员、实训员、辅导员等)及教学管理人员。

三、工作安排

1. 培训对象根据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年度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与学习的规划,并按要求完成线上、线下培训任务。

2. 各教学单位根据2020年制订的《教师教育教学培训实施细则》,结合专业学科发展、人才培养需求、教师发展需求、课程设置等具体情况,研究、制订本单位2021年“师道”讲堂、教学沙龙、教学观摩、教学经验交流会、院级“名师课堂”等培训计划,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备案(计划表格式见附件3、附件4)。

需要注意的是:

1)各二级学院每年组织开展面向全院或全校的教学专题讲座(“师道”讲堂)不少于1次、教学沙龙不少于2次、院级教学观摩活动不少于4次、组织协调“名师课堂”不少于6门次。

2)军事教研室、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教研室、心理健康教研室等独立教研室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符合教师发展需求的培训计划。

3)“名师课堂”应为省级或校级教学名师,在校内外教学竞赛中表现优异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优秀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或学院认为课堂教学效果优良的教师所讲授课程。原则上,各二级学院“名师课堂”的课程信息和开放周次,应于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在学院网站及时发布。

3. 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39前将《XX(单位)2021年教师教育教学培训参训名单》(附件2)、《XX(单位)2021年教师教育教学培训计划表》(附件3)、《XX(单位)2021年春季学期院级“名师课堂”开设表》(附件4)通过OA系统提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提交方式:填报人从学校网站首页进入OA系统,在右下角“办事流程”中点击“更多”搜索“0335教学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材料报送”表单,按要求完善表单信息(“材料类型”勾选“教发材料”)、上传附件,提交至单位负责人审核,审核后提交至学校。

四、其他事项

1. 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和提升,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教师教育教学培训工作,做到“工作到位、讲求实效、不走过场”。

2. 鼓励老师们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参与中国大学MOOC、西南石油大学在线学习中心、超星学习通等平台的培训与学习。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周秋旭,联系电话:2095,地点:思学楼AB305

 

 

教学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1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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