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新生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审核:    编辑:崔汉杰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8日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新生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8号)及教育厅相关要求,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与复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南石大招就〔20204)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高校学生学籍注册管理,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校办学秩序,现就做好2020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

学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牵头完成,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集中复查时间截止到20201130日。

二、复查内容及办法

1.录取手续及程序审核。招生就业处负责审核全部考生的录取手续及程序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新生档案整理。学工部负责对新生全部纸质档案材料及时进行清理,催促纸质档案不完备新生补充档案材料。

3.人证比对。各学院利用人证识别系统对新生逐一对学生本人头像、所持身份证以及录取照片进行比对,严防冒名顶替。对验证不通过新生应进行重点核查,学院应比对其体检信息和体检复查情况,审核其应高考报名信息及中学阶段学籍档案材料,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招生就业处。此项工作应在1127日前完成。学院指派负责老师按日程安排凭借教工卡亲自到网信中心(地址:图书馆楼C316 联系电话83032675)领取人证识别设备并进行培训,人证对比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将设备归还网信中心。

4. 录取资格复查。我校在四川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招收了五类专项考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深贫县帮扶计划、南疆专列计划和援疆定向计划。在四川省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汉族有相应的加分规定,很多省市区对散居少数民族也有相应的加分规定。各学院应对享受高考加分及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重点核查是否在各省级招办规定网站进行了公示,确保该部分新生入学资格有效(各省公示网站见附件)。

5.心理健康与体检复查。校医院负责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在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学生,要及时将复查报告与建议报送招生就业处。心理发展与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新生进行心理健康评测工作。

6.体育学院负责对体育教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新生进行专业水平复测;艺术学院负责对艺术类专业录取新生的专业进行专业水平复测。学院须在复测前将复测方案报招生就业处备案。对专业水平不符合要求的新生,学院应形成书面材料,交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负责与相关省级招办衔接后续事宜。

7.保卫处负责对进行了户口迁移的新生进行审核,确保系录取新生本人且迁移手续无误。对申请更改姓名、民族等身份信息的学生,保卫处应重点审核,并向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学籍科报备。

8.新生注册工作。教务处负责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对招生就业处录取的基础数据库与教育部备案的录取数据进行核对。

三、复查结果及处理

对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发现的异常情况,各学院要填写《2020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反馈表》、《2020年新生复查资格异常学生情况统计表》和《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登记表》,务必于20201130日前报招生就业处,再由学校相关部门对其进一步核查。校医院请于1127日前将体检复查结果报招生就业处,保卫处请于1127日前将《2020年新生户籍迁移情况反馈表》、《2020级姓名变更新生汇总表》、《2020级民族变更新生汇总表》报招生就业处。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复查要求

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新生入学复查工作落到实处。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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