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次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的通知

来源:国际处     作者:陈国梁    审核:戴磊    编辑:曾雪嘉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6日    浏览量:[]

各相关学院:

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通知,根据《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2,现将2025年第一批次人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国内13所能源相关高校联合成立碳中和能源高校协作组共同开展,与7个外方单位合作选拔国内优秀博士研究生和学者进行联合培养和访问交流,旨在集中各高校在碳中和能源领域优势力量,培养面向碳中和战略目标的能源交叉学科领域创新领军人才。

留学国别

留学单位

留学身份

选派专业大类

英国

邓迪大学

联合培养博士 24/

访问学者

2/

高级研究学者2/

化学工程与技术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地质学

应用经济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英国

帝国理工学院

加拿大

阿尔伯塔大学

法国

蒙彼利埃大学

荷兰

埃因霍芬理工大学

芬兰

阿尔托大学

沙特阿拉伯

阿卜杜拉国王科技大学

二、选派类别及要求

(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学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1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三)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须为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1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过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三、CSC开网时间

第一批次:202531-10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材料:具体参照《研究生类别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8)或《访学类别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7)中的要求。

(二)网上填报阶段(202531-5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提交申请材料。

五、注意事项

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六、其他

(一)创新项目相关事项及要求可参见国家留学网发布的专栏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

(二)联系方式

1.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陈老师 周老师

2.电  话:028-83032453

请各学院于202513日下午5:00之前,将《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的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oiaswpu.py@qq.com,邮件主题标注为:创新项目-学院名称。(注:个人申请不予受理)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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