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为确保按规定享受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请教职工于2024年12月31日前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对2025年度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申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2025年1月薪酬中的个税将无法抵扣专项扣除。
确认操作说明如下:
情况一:2025年继续延用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进入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专项附加确认,点击 “一键带入”,系统会将2024年度已填报的专扣信息带入2025年度。如2025年专项附加有变化的,可进行删除和修改操作。
情况二:需要在2025年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进入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进入后选择扣除年度2025年, 点击相应的扣除项目(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根据提示进行逐一填报。填报完成后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西南石油大学”。
计划财务处(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