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体育强国纲要》文件精神,总结2023-2024学年度我校体育事业发展成果,表扬先进,树立优秀典型,激发各学院积极组织各项体育活动,推动我校体育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学生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西南石油大学所有学院,评选6个“学生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奖”。
二、评审组织机构
1.学校审定委员会
主任:李德海
委员:彭小华、张浩、廖柯熹、肖友平
2.评审小组
组长:彭小华
成员:向剑锋、石金亮、陈俐宏、蒲彦羽、陈骏、郑俊
三、评选办法
1.此项活动由校体委举办,各学院自行组织申报。
2.由学校评审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学生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学院进行评审,按评分排序推选出六个“学生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评分按照《西南石油大学学生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暂行办法》(西南石大体【2019】4号)进行打分。
四、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材料报送:
(1)学院申报材料一份,包括加盖学院团委公章的总表(各项得分)和附件(证明材料);
(2)所有申报材料形成的日期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请各学院于2024年10月25日18:00之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校体委办公室(体育馆109),联系人:郑俊,联系电话:18192581058。
五、奖励方法
荣获西南石油大学2023-2024学年度“学生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学院将获得奖牌,并于校全民健身体育节开幕式时进行现场表彰。
六、时间安排
1.9月27日- 10月25日各学院组织本院申报;
2.10月25日下午18:00上报材料截止时间;
3.10月28-31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
4. 11月1日公示评选结果;
5. 评审组下发年度“学生体育工作先进单位”文件及通知。
七、未尽事宜由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解释。
附件:西南石油大学学生体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暂行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