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国有资产清查的通知

来源:国资处     作者:龙吟    审核:赖启正    编辑:曾雪嘉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1日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便函〔2024210号)要求,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清查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动态掌握学校国有资产家底,分层分类推进资产统筹利用和盘活处置,充分释放资产潜力,现将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查全、查清、核准”的要求,对全校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摸清资产状态、权属关系和管理使用现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账外资产及时组织核算入账,分类形成待盘活清单,为实现学校国有资产有效盘活和规范管理夯实基础。

二、清查要求

(一)清查基准日:20231231日。

(二)清查对象:校内所有二级单位。

(三)清查范围及重点。全口径统计学校核算和管理的各类国有资产,重点关注土地、房屋、车辆、大型仪器设备、长期投资等资产。

1.土地。反映学校实际占有、使用的土地(包含境内外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不含经营租入)情况。主要清查土地的用途性质、坐落位置、权证情况、账面价值、使用状况及入账情况等(见附件1《土地清查表》)。

2.房屋。反映学校占有、使用房屋情况,主要清查房屋坐落位置、权证情况、建筑面积、账面价值、使用状况及入账情况等,包含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未转固房屋,不包含构筑物和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1《房屋清查表》)。

3.车辆。反映学校占有、使用的机动车辆(不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轮椅车、非机动车辆等)。主要清查车辆的规格型号、价值、使用状况和入账情况等(见附件1《车辆清查表》)。

4.大型仪器设备。反映学校用于教学、科研及其他等目的,且单台套原值在100万元及以上重要仪器设备等,主要清查仪器设备的价值情况、使用状况及入账情况等(见附件1《大型仪器设备清查表》)。

5.长期股权投资。反映学校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性质的投资,主要清查被投资单位基本情况、与主业是否相关及入账情况等(见附件1《对外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清查表》)。

三、责任分工

按照学校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分工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校地合作办公室)负责校名、校徽和校誉等无形资产的清查。

(二)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创新联合体)、人文社会科学处负责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的清查。

(三)计划财务处(采购中心)负责流动资产的清查。

(四)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负责各类设备(尤其是大型仪器设备)、软件、车辆的清查。

(五)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家具用具装具的清查。

(六)基建处负责在建工程的清查。

(七)图书馆负责图书资源(含电子资源)的清查。

(八)档案馆负责档案、文物、陈列品和部分捐赠物品的清查。

(九)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互联网域名及音像资料的清查。

(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对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性质的投资的清查。

四、工作安排

(一)专项清查阶段:2024109日前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结合归口管理资产实际自行制定清查方案,组织实施,并于109日前将清查表(附件1)和清查报告(附件2)电子版通过飞书发给国资处龙吟老师,签字盖章纸质版材料交至后勤楼419办公室。

说明:

1.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2023年已经组织过专项清查的,可将2023年清查结果核准无误后进行报送,可以不用重新组织清查。

2.土地、房屋、车辆、大型仪器设备、长期投资等重点资产清查表按照附件1格式报送,其他资产由归口管理部门自行制定清查表统计。清查报告均按照附件2格式报送。

(二)汇总报送阶段:20241025日前

国资处整理汇总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清查结果,报学校审定后报送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和登记,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资产清查工作,扎实推进清查工作开展。

(二)夯实基础,确保清查质量

各单位要确保资产清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通过本次清查摸清归口管理资产底数和使用状况,聚焦低效、闲置资产形成待盘活资产清单。分类梳理问题成因形成清单,为处置盘活资产夯实基础。

 

未尽事宜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 龙老师 83037250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国有资产清查表

2.西南石油大学国有资产清查报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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