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要求》的通知

2022-03-15  作者:郝晶晶  编辑:郝晶晶  审核:唐鋆磊  浏览:[]

学院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根据《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的成果基本要求》,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基本要求。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发布执行。

    根据学校文件时效性要求,其中附件计分表中未提及的其他成果分类分级,以《西南石油大学科技工作分类分级及量化计分办法》(西南石大科20219号)》为准,原《西南石油大学科技工作分类分级及量化计分办法》(西南石大科〔2020〕5号)》自动废止。 


化学化工学院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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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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