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院关于硕导遴选和在岗资格审定办法的发布通知

2018-07-20  作者:  编辑:郝晶晶  审核:  浏览:[]

 学院各研究生导师: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我院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按照研究生院的要求,根据《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导师制及其若干规定》(西南石大研[2014]36号)、《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资格认定的补充规定》和《西南石油大学科技工作分类分级认定及量化管理办法(细则)》(西南石大科[2018]1号),结合学院实际,在《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在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办法(2015)》的基础上制订了《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在岗招生资格审定办法(2018)》、《化学化工学院关于研究生招生与培养中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请见附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发布执行。

 

 

化学化工学院

2018720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在岗招生资格审定办法(2018)》

附件2:《化学化工学院关于研究生招生与培养中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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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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