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在岗博导岗位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

2020-05-22  作者:  编辑:郝晶晶  审核:  浏览:[]

各位研究生导师:

按照学校《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导师制及其若干规定》(西南石大研[2014]36号)、《西南石油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资格认定的补充规定》(西南石大研〔20185号)、《西南石油大学科技工作分类分级认定及量化管理办法(细则)》(西南石大科[2018]1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我院将开展2020年春季“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与“在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资格与招生资格审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申请和审定范围

1、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由本人提出,并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对材料进

行审核并给出结论。全校研究生导师、校外优势学科研究生导师均可申请。

2、本院所有聘任在岗的博士生导师,不包括校外兼职导师,均必须进行岗位资格和招生资格审定。

3、博士生导师岗位资格与招生资格审定每年进行一次。

二、2020年春季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指标

本次新增博导遴选主要考虑学院规划的新学科申报布局、博士生生源情况和各二级学科方向现有博导数目情况,鉴于学院博士生人均招生数目低于1人,本次新增博导遴选将秉承“宁缺勿滥”的原则。

序 号

学科方向

名额(人数)

1

石油与天然气加工

0

2

油气化工安全

1

3

能源化学工程

0

4

材料化学工程

0

5

油气田污染防治

0

6

油气田应用化学

0

合计

 

1

三、遴选与审定程序

1、个人申请

1)申请担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填报《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申请担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1,纸质版9份),并递交有关奖励、专利证书,5篇代表性学术论文的复印等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外审用2篇代表作论文全文(纸质版3份),提交至明德楼A527郝晶晶老师处。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56832815@qq.com。(之前已提交代表作的不用重复提交)

提交时间:202052718:00

2)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填报《西南石油大学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查表》(附件2)(纸质版1份,手写签名),提交至明德楼A527郝晶晶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656832815@qq.com)。

提交时间:202052618:00

2、代表作外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后,新增博导申请还需进行代表作论文外审,外审通过者方可进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环节。分委会负责组织材料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审核意见,给出审定结论。

3、学院公示与备案

学院将合格博士生导师名单(含新增)公示,并将审定情况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备案。

4.科研项目、成果、论文、奖励和专著等的认定按《西南石油大学科技工作分类分级认定及量化管理办法(细则)》(西南石大科[2018]1号)(附件3)进行认定

5.关于申请时间的说明

由于本次新增遴选必须要进行代表作外审环节,因此最终完成审定程序的时间以实际完成情况为准,按照学校的要求,如果65日无法完成上报,新增遴选审定顺延到10月份上报。

四、审定标准

1、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参照《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资格评定办法》(2018)执行(附件4)。或链接下载:/hgy/info/2078/6623.htm

2、在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资格审定,参照《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在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资格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2018)(附件5)执行。或链接下载:/hgy/info/2078/6624.htm

五、审定结论

1、申请担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审定结论为同意担任、不同意担任;在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审定结论分为合格、暂停招生、暂停免审资格、取消资格。

2、审定结论为暂停招生的,如要恢复招生资格,须在暂停期满后重新申请进行招生资格审定。

3、审定结论为暂停免审资格的,需对招生资格进行重新审定。

4、审定结论为取消资格的,需重新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

六、审定结果处理

审定结果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处理,将根据审定结果更新研究生管理系统。同时学院主页教师介绍栏目更新有关信息。

对学院审定结果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申请复议,研究生院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及时受理。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申请担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2020

附件2:《西南石油大学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查表》(2020

附件3:《西南石油大学科技工作分类分级认定及量化管理办法(细则)》(西南石大科[2018]1号)

附件4:《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资格评定办法》(2018

附件5:《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在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资格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试行)(2018)》

 

化学化工学院

20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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