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19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正式版提交通知

2019-11-15  作者:  编辑:郝晶晶  审核:  浏览:[]

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西南石油大学关于2019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和《化学化工学院2019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化学化工学院就2019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正式版提交工作安排如下:

一、   提交对象

答辩委员会答辩通过且推荐授位,同时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授位通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11月中下旬进行。考虑时间关系,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授位的同学,按以下提交程序先行提交,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后,将及时通知评定结果,若有授位不通过情况,已提交材料再行退回和撤销。)

二、   提交程序

1、     提交要求

论文在答辩后修改合格,论文格式符合要求(格式要求见附件1,格式不符合要求不予接收),经导师同意确认论文正式版,方可提交。

2、     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材料

提交时间:201911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提交地点:明德楼A527郝晶晶老师处。

提交材料:

1)《研究生论文答辩修改确认单》(见附件2

强调:提交至学院、图书馆的学位论文,论文题目和版本须一致。

2)《授位信息表》(论文题目若有更新者,重新发送至hgy_yanjiusheng@qq.com

   强调:提交至学院、图书馆学位论文题目与授位信息表中题目一致。

3)研究生学位论文正式版(研究生和导师在学位论文版权授权书、独创性声明处签字)

   博士:纸质版6份(由学院提交5份至校学位办,1份至学校综合档案馆归档)

硕士:纸质版2份(由学院提交1份至校学位办,1份至学校综合档案馆归档

4)《培养年限超期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申请表》(超期研究生提交,附件3)

博士:2011级及以前培养年限最多8年,2012级及以后培养年限最多6年。

即本次2013级及以前年级博士已超期;

硕士:2011级及以前培养年限最多6年,2012级及以后培养年限最多5年。

即本次2014级及以前年级硕士已超期。

3、研究生学位授予数据核对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下进行学位授予数据核对,以免影响后续学位信息上网的问题。

4、研究生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

研究生自行按照图书馆通知进行提交。《关于2019届硕、博士学位论文提交图书馆的通知》链接:http://lib.swpu.edu.cn/noticex/2019052102.html

三、  其他信息

《化学化工学院2019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hgy/info/2077/6246.htm

《西南石油大学关于2019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链接:/gs/info/1088/1691.htm

四、咨询电话

学院联系人:郝老师 028-83037313,明德楼A527

研究生院学位办:熊老师 028-83032175,图C616

 

                                                    化学化工学院

                                                    20191115

 

 附件:研究生论文正式版提交.zip

内含:

附件1《论文封面正文格式等文件》

附件2《研究生论文答辩修改确认单》

附件3《培养年限超期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申请表

上一条:2019-2020年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开题答辩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化学化工学院2019年秋季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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