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2017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2017-09-25  作者:  编辑:郝晶晶  审核:  浏览:[]

化学化工学院 

关于2017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根据学校博士、硕士培养方案及《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化学化工学院将进行2017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制

硕士生的标准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博士生的标准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二、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对象

1、已经修完学分,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通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

2、因个人原因办理申请延期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

3、因学位论文评阅未通过,与导师协商延期的全日制研究生。

4、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或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决议,答辩未通过或答辩通过但不推荐授予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答辩材料

1、提交申请材料

1)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附件)

培养计划;

课程学习成绩单;(自行前往研究生院培养办打印盖章,图书馆C614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与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获奖证书、专利授权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经过导师审定,并且导师在复印件上签署“此学术成果与该生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导师签字确认;若期刊论文被SCI收录,需提交图书馆情报室出具的收录证明;

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最后一页需到校财务处签字盖章,明辨楼B112

学位申请书;

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登记表(需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

学位授予信息登记表(仅电子档);

⑩博士研究生预答辩记录表(博士提供);

注:

项电子文档发到邮箱656832815@qq.com

项,若此时论文还未完成,也可在后续提交论文电子版时,再一起提交。

2)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地点

提交时间:2017925日~20171011日;

提交地点:化工院明德楼A527

3)研究生管理系统网上提交答辩申请

除了提交以上纸质材料,还必须从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除了14级以前的工程硕士,其余人员务必全部从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答辩申请,后续答辩流程也从系统进行。(研究生院网页左下角进入系统,用户名:学号,密码:学号或身份证后六位)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化工院在收到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后进行答辩资格审核,不具备答辩资格的研究生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硕士化工院审核,博士提交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成果要求,参照化学化工学院的《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试行稿)》文件执行。(见附件)

3、博士研究生学位答辩资格审定

20119月以后入学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答辩资格审定参照《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校研[2011]4号)执行。其余年级博士生申请答辩须达到《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生在学期间学术成果基本要求》(校研字2009[2]号)文件要求。

4、博士预答辩

按照西南石大研2016[3]号文件要求博士必须参加由博士生导师组织的预答辩,通过预答辩的博士才能提交送审论文。同时博士研究生在提交学位论文时需提供预答辩记录表

预答辩时间:20171027日前

四、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化工院对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通过后,学位论文必须首先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学位论文文字重合比例硕士研究生<20%,博士研究生<10%)后才能提交送审学位论文。请申请答辩的同学将论文电子版发送到656832815@qq.com

论文电子版提交时间:20171027日前

论文电子版命名:学号-作者-篇名-专业-导师

(例如“200551100002-李三-信息系统-计算机专业-张三.doc”)

五、学位论文送审

提交正式纸质送审学位论文:

1、硕士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提交12份(隐去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致谢和学术成果中的姓名和作者)。

2、博士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提交15份(隐去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致谢和学术成果中的姓名和作者)。

3、提交时间地点

1)、提交时间20171031日~2017112,逾期不再接收。

2)、提交论文地点:化工院明德楼A527,联系电话:028-83037313

六、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时间:计划于2017年于11月下旬,具体答辩时间安排需根据论文送审情况确定,请研究生关注化工院网上通知,随时做好答辩准备。

七、答辩后论文归档要求

1、所有通过答辩的研究生须在答辩后10天内向化工院提交归档学位论文正式稿。 

2、研究生向化工院提交的论文份数为:博士学位论文16份,硕士学位论文13份。

八、重要参考信息

其他相关信息,可查看研究生院《关于做好二〇一七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gs.swpu.edu.cn/NewsDisplay.aspx?id=1173

                                                         化学化工学院

                                                       2017926

附件  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

上一条:化工院2017届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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