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研究生管理文件>>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正文 |
化学化工学院关于2023年研究生开题答辩和中期检查的通知2023-09-20 作者:郝晶晶 编辑:郝晶晶 审核:唐鋆磊 浏览:[]
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2022级研究生论文开题论证及2021级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作如下安排: 一、时间安排 (1)2022级所有硕博士研究生论文开题论证时间:2023.9.25~2023.10.31。 (2)2021级所有硕博士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时间:2023.9.25~2023.10.31。 二、检查对象 1、2022、2021级所有硕博研究生 2、符合学校提前毕业的2023级研究生,且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办理提前毕业申请手续的,可向化工院提交提前开题申请。 3、以往年级还未进行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尤其是非全日制或定向生或延期毕业的),请导师一并组织进行,以免后续对于未进行开题论证、中期检查者,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分流处理或影响答辩申请。 三、组织开展方式 1、开题论证和中期检查的组织方式为导师自行组织,评审小组成员及其他具体要求,参照《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程序及基本要求(试行稿)》(附件1)和《化学化工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试行稿)》(附件2)。 2、请各答辩组至少于答辩前3天填写《研究生开题论证或中期检查答辩安排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hgyyjspy@163.com,学院审核备案,方可答辩。未备案的答辩无效。学院将派督导对本次开题论证和中期检查答辩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3、各答辩组按照第四部分进行答辩现场组织、结果提交、完成系统流程申请和填报。学校已将开题和中期纳入研究生系统,其系统完成情况,是后续系统毕业审查条件之一。 4、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进行开题论证或中期检查者,需在规定期限截止前,向学院提出推迟开题或中期检查的书面申请(学生本人和导师签字),并注明预期开题或中期检查时间。 5、若开题、中期检查有线下现场活动环节,根据疫情情况,做好个人防护。若参与人员近期有新冠肺炎高风险或中风险、身体不适等情况,请及时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进行联系,不要参加线下活动。 四、答辩细则及结果公布方式 1、答辩时: 研究生:现场提交开题报告纸质1份(附件4)、中期检查表纸质1份(附件5)至答辩秘书处供评委评阅,秘书后续组织评委在报告中签字,签字后的报告返回学生,学生自行仔细保存,待后续申请毕业答辩时作为答辩资格审查材料之一,再提交学院进行审查。 答辩秘书:答辩前,准备好答辩用材料(答辩安排表、评分表、结果汇总表,附件3、6、7),评分表每个评委1份;答辩时,收集学生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供答辩评委查阅;收集评委评分表并统计结果,组织评委在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表中签字,签字后的纸质报告返回学生。 2、答辩后: 秘书进行材料提交:答辩结束后三天内,秘书向学院提交答辩结果材料(开题和中期检查结果评分表、结果汇总表的纸质版提交至明德楼A527,结果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hgyyjspy@163.com)。 师生完成研究生系统流程:学生申请(答辩后一周内按照专家意见修改纸质报告后,并上传评委签字后的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表电子版)-->导师审核-->答辩秘书录入结果和分数-->学院确认。(开题和中期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8、附件9) 3、学院整理汇总结果,系统进行结果确认,审核后,师生可在系统查看结果。 五、评审结果应用 1、开题论证通过者,即学位论文题目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更改;题目如有实质性改变,需重新作开题报告,并按规定的开题程序审批。私自更改导致学位论文最终研究主要内容与备案开题报告主要内容不符者,一经发现,推迟论文答辩时间,随同下届毕业生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 2、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允许在三个月内补作一次,仍未通过者,中期淘汰。未经批准或由于研究生本人努力不够,未能如期完成开题报告者,作中期淘汰,推迟论文答辩时间,随同下届毕业生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如因导师指导不力,要追究导师责任或更换导师。 3、中期检查评议结果为论文工作需加速者,需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在整体安排上应尽量保证研究生如期答辩,对确需延期的应尽早提出申请。 4、导师应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后期管理工作,加强对研究论文的指导,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应根据检查小组反馈意见,及时对学位论文的撰写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六、其他 关于论文保密,若需申请学位论文保密的,请按《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修订)》(西南石大研〔2017〕4号)(附件10)文件执行。凡需要保密的学位论文,只能在开题论证时,由导师提交保密申请;若需保密,其学位论文在开题论证、中期检查、论文送审、论文答辩、论文归档等各个环节,学院须根据保密程序规范进行操作。在开题论证时,没有提出保密申请的学位论文,在之后的各个环节,均不能再申请学位论文保密。
附件:开题论证、中期检查的相关要求及附件 包含: 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程序及基本要求》 附件2:《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的有关要求》 附件3:《研究生开题论证、中期检查答辩安排表》 附件4:《开题报告》 附件5:《论文中期检查表》 附件6:《化工院研究生开题论证、中期检查评分表》 附件7:《化工院研究生开题论证、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8:《研究生系统学位论文开题申请操作手册》 附件9:《研究生系统学位论文中期申请操作手册》 附件10:《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相关规定》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9月20日
上一条:化学化工学院关于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的通知 下一条: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名单公示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