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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2020年秋季学期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2020-10-15 作者: 编辑:陈刚 审核: 浏览:[]
院内各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请2018级、2019级、2020级研究生积极参与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实施原则: 1、学业奖学金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20年)》和《化学化工学院2019-2020年度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细则(2020版)》评定。2020级研究生根据最终录取成绩(学院网站公示为准)进行评定。 2、国家奖学金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20年)》和《化学化工学院2019-2020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评定。 3、国家助学金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2020年)》执行。 4、学校助学金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执行。 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 长:王兵、段明 副组长:陈刚、唐鋆磊 组 员:诸林、张辉、王林元、刘宇程、郑璇、曾雅清、周广恒、任虹宇、薛松松、张李云、鹿嘉悦、赵书梅、李双双、罗梦娟、樊思维、陈雪雯、何杰、林晨、李鹏程、廖娅、刘敏瑶、张颖、杜薇、肖笑、陈思危、古晗、其他学生代表。 二、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助学金、社会类奖学金评定安排 (一)时间任务安排 1.2020年10月16日 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相应表格并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 2.2020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 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基本助学金评审结果的统计、审核和公示,之后并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3.学校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的时间安排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注:奖助学金申请表时间填写2020年10月17日前。 (二)学业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的名次评定依据综测成绩排名; 2.原则上,研究生二年级学生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时,依次参考020201学习成绩、020301论文专利、020101外语学习、010104学生工作、030101学科竞赛单项分数进行总名次排名; 3.研究生三年级学生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时,依次参考020301论文专利、030101学科竞赛、010104学生工作单项分数进行总名次排名; 4.如出现单项分均一致的情况,则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认定。 (三)社会类奖学金 本年度的社会类奖学金主要指科力创新实践奖学金、科力创新实践助学金。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评定。 三、材料上交 本次奖学金支撑材料上交截至时间:2020年10月16日18:00 四、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 根据申请情况,同一学历层次进行评定。指标见附件。申请条件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国奖申请的要求。 五、意见反馈及申诉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校助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化学化工学院推荐名单公示阶段向化学化工学院评审委员会实名提交纸质申诉材料,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电话:028-83037307 周老师。 六、参考文件 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链接:/xgb/info/1079/13869.htm
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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