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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实施细则2019-12-11 作者: 编辑:陈刚 审核: 浏览:[]
一、依据文件 《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教研〔2017〕1号)、《西南石油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西南石油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生导师招生的通知》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切实选拔出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全过程公开(包括实施细则、申请人员材料、考核工作、拟录取名单等),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利益,尊重导师自主性,维护和规范导师在招生环节中的权力,保证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统筹管理,下设资格审查与初试考核小组和监督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段明 副组长:唐鋆磊 成员:王兵、陈刚、王林元、张辉、刘宇程、诸林、马喜平、肖国清、解正峰 联系电话:028-83037323 资格审查与初试考核小组:诸林、邹长军、刘宇程、石伟、鲁红升 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张雷 成员:冯英、郑璇、曾蓉 联系电话:028-83037306 秘书:全红平、王金玉 联系方式:028-83037309 资格审查与初试考核小组负责审查和评议申请者相关材料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并对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评议计分,进而开展初试考核。监督小组根据研究方向等确定考核分组方式、审核考核专家组成、监督考核过程。 考核小组成员至少5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3人,原则上申请导师应作为考核专家的第一评价人,秘书1人)。 2、在“申请-考核”制招生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重要材料进行都要归档备查(包括综合考核过程中的录音录像材料),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考核记录等均要填写规范,随时备查。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报考和录取;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优秀,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潜质; 5、申请者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1)校内、校外(含境外)硕士研究生须在2018年1月-2020年9月(截止日期为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之间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2)境外硕士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6、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学习。 (二)其他条件 1、只接受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报名。 2、申请人应以第一作者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者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者有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被SCI、EI收录的论文1篇。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或者申请的专利可以导师为第一作者(发明人)、本人第二作者(发明人)。现场确认时须出具论文和专利的证明原件。 3、外语水平:英语CET4级;若为其他外语(仅包括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应达到中级水平。现场确认时须出具证明原件。 五、招生专业及导师 “申请-考核”招生的拟招生人数为10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招生专业:化学工程与技术。 招生导师:参阅以下招生目录 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六、材料评估程序考核要点与录取原则 1、申请材料内容、提交日期与方法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19年12月10日~2020年3月10日)完成网络报名,并在2020年3月10日之前将相关申请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419574921@qq.com)和本人签名的纸质版邮寄至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顺丰快递,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接收人:王金玉老师,联系电话:13880485091)。提交日期以签收日期为准。 提交申请材料明细: (1)西南石油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及考核表(附件一)。 (2)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单位公章)。 (3)附件支持材料(各类证书及学术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外语、专利、科技奖励、科技竞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已发表具有代表性的学术期刊论文复印件(只复印论文目录及首页),申请人在复件上或扫描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 (4)硕士论文(初稿)。 (5)初试专业课以小论文的方式进行考核,在各初试专业课科目的理论范畴中自拟题目撰写前沿进展或理论综述论文,论文格式按照高水平期刊发表的一般要求,语言和字数不限,初试考核小组根据论文撰写质量进行评分。即须撰写物理化学范畴内的综述论文1篇,并根据报考方向撰写化工原理、有机化学、安全工程学(三选一)范畴内的综述论文1篇,共提交2篇初试考核论文。 2、材料审核、评议与初试 (1)资格审查、材料评议: 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与初试考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资格审核、材料评议,其中材料评议须按照百分制计分,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进入初试考核。 (2)初试考核: 在初试考核环节中,由考核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报考信息进行综合考核。对于英语(外语)实行认定考核,根据“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单位公章)”提取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英语(外语)课程成绩作为英语初试成绩,通过英语CET6的申请人,英语成绩计为95分。两门初试专业课成绩根据提交的小论文评分确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议成绩和初试成绩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未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对进入复试审核的申请人学历情况(毕业学院、毕业时间、专业)和初试考核成绩(含课程名称)在学院主页和张贴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5天。 3、复试审核 进入复试审核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到(拟2020年3月20日,以最终通知的时间为准),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中复试。复试成绩=复试专家复试成绩平均值。其中,外语考核占复试成绩的30%,学术水平考核占复试成绩的70%。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4、拟录取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拟录取成绩应不低于60分,且外语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若拟录取成绩超过60分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则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实行差额录取。 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院主页(/hgy/)上公开,纸质材料在学院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5、博士生导师招收名额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生导师招生的通知》及结合本院情况,每名导师招生人数名额不超过2名。 七、转普通招考的条件 已通过“申请-考核”拟录取的考生,不可再参加西南石油大学普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未通过考生可与招生办公室联系,变更为普通招考,无需再进行网上报名。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举报受理。 招生录取所有信息在学院主页(/hgy/)上公开,纸质材料在学院公告栏公示。 举报受理单位: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冯老师,举报电话:028-83037306 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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