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在我校开展“我为团团代言”高校宣讲员推荐选拔活动的通知

2019-03-04  作者:  编辑:陈刚  审核:  浏览:[]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关于“高度重视对青年一代的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动共青团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在青年中的传播能级,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在治蓉兴蓉的生动实践中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共青团成都市委《关于开展“我为团团代言”高校宣讲员推荐选拔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宣讲员推荐选拔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 年2 月25 日—4 月26日。

二、活动主题

我为团团代言。

三、参与范围

全校团员青年。

四、活动安排

(一)集中宣讲培训(3月4日—3月14日)。宣讲员选拔人数根据团支部(班级)数量1:5 的比例进行推荐,即5 个团支部(班级)择优推荐1 名宣讲员。宣讲员原则上应由团干部或团员青年担任。按照各学院统计支部数,已将各学院推荐人数按比例划分,详情见《学院宣讲员推荐人数表》(附件1)。

团市委成立市级宣讲项目组(以下简称“宣讲项目组”),将于3月14日下午(暂定)安排专人至我校开展集中宣讲培训。

请各学院于3 月11 日前将《学院宣讲员推荐名单》(附件2)报送至邮箱:631079169 @qq.com

(二)学院分场宣讲(3 月15日—4 月26日)。在宣讲项目组集中宣讲结束后,各学院组织宣讲员团队前往各团支部(班级)开展分场宣讲。各团支部(班级)团员青年在“青聚锦官城”公众号对宣讲员进行线上评分。各学院团委负责完成分场宣讲现场照片、视频采集工作。宣讲项目组将派员进行巡场督导。

请各学院团委于4月26日前将分场宣讲照片和视频(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压缩后报送邮箱:631079169 @qq.com。分场宣讲照片和视频按宣讲员姓名单独建立文件夹。

(三)组织评选推优(5 月14 日—5 月24 日)。团市委将在本次活动中评选出 “优秀表现奖”150名,“突出贡献奖”30名。

“优秀表现奖”150名,由学院团委根据团员青年对宣讲员的评分情况,并综合现场表现、宣讲效果等情况,向校团委推荐1名候选人,校团委依据学院开展宣讲情况择优向团市委宣讲项目组推荐5 名 “优秀表现奖”宣讲员候选人。团市委将给予获奖者1000 元/人的工作补贴奖励及证书。

“突出贡献奖”30名,由校团委推荐1 名候选人(可从“优秀表现奖”宣讲员候选人进行推荐,但不同时参与两项奖项评比),综合本校宣讲实际效果最终确定。团市委将给予获奖者2000 元/人工作补贴奖励及证书。

对表现特别优异的,拟纳入市级宣传团队成员(给予聘书)。

请各学院于5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推荐表报送邮箱:631079169 @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推选,注重活动质量。要严格宣讲员推荐条件,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充分挖掘理想信念坚定,脚踏实地,勤学奋进的团员青年参与到活动中来,为共青团人才建设储备力量。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高校网站、广播、微信、微博等媒体渠道进行活动推介,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广泛发动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到活动当中。

六、其他事项

(一)宣讲材料。宣讲标准课件由宣讲项目组统一编制,集中宣讲培训后发至各学院团委。

(二)场地和人员组织。集中宣讲场地由校团委协调提供,学院分场宣讲场地、人员等由学院团委负责。

请各学院团委按照《通知》要求的报送时间节点,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填报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蒲老师、罗老师,联系电话:83037899。

附件:1、学院宣讲员推荐人数表

          2、学院宣讲员推荐名单

          3、优秀宣讲员推荐表

共青团西南石油大学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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