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共青团2018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2019-03-18  作者:  编辑:陈刚  审核:  浏览:[]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了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奋发成才,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及其所属团支部,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团员。

二、评选办法:

(一)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参见《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见附件1)、2018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采取自下而上推选、上级团组织审批。五四红旗团委以2018年度共青团考核结果为准。

(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由团支部组织推荐,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集体讨论评选;优秀团支部由各团支部根据条件自荐申报,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集体讨论评选。

(三)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从报送的优秀团支部中按名额推荐参加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答辩选拔(建议名额在2个及以上的学院在不同年级分别推荐,名额不足2个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推荐)。

选拔环节:

1.初赛:五四红旗团支部候选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报送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校团委将组织评委团根据报送材料内容选拔出15个团支部进入决赛环节。

2.决赛:进入决赛的团支部准备好3分钟展示视频,由该团支部书记进行现场展示以及答辩,校团委组织评委团评选出10个团支部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须对进入决赛的团支部进行分类指导、提炼团支部建设的典型经验。同时获评的五四红旗团支部决赛视频将在学校博学楼广场大屏幕以及石大青年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优秀展播。

(四)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并按照相关要求报校团委审批,校团委届时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评选时间安排:

即日起——3月28日,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和评选,学院审查、公示。

4月1日——4月5日,报送候选人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优秀个人候选人报送500字的事迹材料,优秀团支部候选单位报送2000字的事迹材料,。纸质档学院留档,报送电子档至:swpu2016zzb@163.com

4月8日-4月10日,校团委集中评审。

4月18日,进行五四红旗团支部决赛。

4月19日-4月25日,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

校团委将在五四红旗团支部决赛现场对获评2018-2019学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的学生进行现场表彰。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充分认识到评选工作的重要性,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比照评选条件进行,严格把关、仔细审查,做到宁缺勿滥,并广泛征求同学们的意见并接受其监督。

(二)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应主动争取学院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将评选进行情况及结果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

(三)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过程育人的重要意义,在选树典型的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对先进典型进行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努力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向榜样学习、向榜样看齐、成为榜样的意识,使评选活动真正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未尽事宜请咨询:罗克维,联系电话:83037899。



附件1: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附件2:2018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上报材料


共青团西南石油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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